教育资助政策及办事流程
一、普通高中助学金
扶持方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在校高中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的学生,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开支,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按春、秋两学期发放,每学期750元/生。
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申请程序:
(1)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
(2)学校评审组评审;
(3)学校公示学生名单;
(4)学校审核确定受助学生名单;
(5)学校发放。
发放方式:银行制发的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
中职免学费、助学金
扶持方向:国家免学费政策的对象是我省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和涉农专业学生。其中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中职学校在校学生的15%确定。资助标准按每生每年2000元补助,按春、秋两学期发放,每学期1000元/生。
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我省具有中职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所有农村学生(不含县城)。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开支,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实行按月发放,每月150元/生。
申请程序:
(1)学生具有身份证;
(2)提出申请,递交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3)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并组织初审;
(4)学校公示,确定受助学生名单;
(5)学校发放。
发放方式:银行制发的中职资助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扶持方向: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对象为户籍在我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上限12000元,原则上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5)经有权部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1)贷款受理部门:借款人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首次贷款的时候,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有关申贷手续。续贷的时候,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到原县级资助中心即可办理续贷申请手续。登录系统后,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提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并导出打印《申请表》。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学生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未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学生,申请表上需一个认定单位出具认定意见并加盖公章,再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
(2)准备材料:
续贷材料: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份。(如借款人发生变化,需先进行变更手续,才能进行续贷申请)
首贷材料: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份。(如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提供双方户口簿原件)
(3)审核材料: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到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由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4)签订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首贷必须由本人签字加盖手印,续贷可由办理方代签并加盖手印。
(5)贷款发放与支付 :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
(6)偿还贷款: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代理结算行根据区资助中心提供的扣款明细表,从学生个人账户扣收相应款项。
中央和省级奖补资金幼儿资助
扶持方向:在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主要资助保育教育费和生活费。每生每年500——800元。
申请程序:
(1)符合条件的幼儿,由家长向幼儿园提出申请;
(2)学校评审组评审;
(3)学校不少于五天的公示;
(4)无异议后,确定受助学生名单;
(5)县级资助中心审核;
(6)学校发放。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资助
扶持方向:普通高中在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2000元。
申报及办理程序:
由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学校评审组评审;
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受助学生名单;
县级资助中心审核;
学校发放。
六、“宏立城直通车”大学生助学活动
扶持方向:贵州籍2015年考上二类本科及以上全日制本科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考取军事院校及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享受免费教育的大学生不列入资助范围。已享受其他社会性资助的学生不列入资助范围(国家资助政策除外)。每生资助人民币6000元,一次性发放。长顺受助名额:30人。
资助条件:
1.孤、残学生及烈士子女且无固定经济来源的学生;
2.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导致正常学习生活出现较大困难的学生;
3.家有危重病人或长期患病病人,造成家庭经济异常拮据的学生;
4.来自贫困及偏远农村,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正常的学习及生活费用的学生;
5.由于其它特殊原因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申请资料:
1、“宏立城直通车”助学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4、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5、由乡镇以上政府出具贫困证明、下岗证或最低生活保障证等复印件;
6、残疾证复印件;
7、家庭遭受自然灾害的困难学生须提供县级民政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受灾图片资料;
8、家庭遭遇突发事故的困难学生须递交具有实际意义的支撑证明材料;
9、本人(或家属)患重大疾病的困难学生须提供县级或县级以上医疗部门出具的医院诊断书和相关医疗资料。
申报及办理程序:
由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学校审核;
所属地村委会/居委会审核;
县教育局、团县委审核;
组委会审核;
资金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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