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长顺县水网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长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8日
长顺县水网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一、长顺县水资源的现状及形势
(一)水资源禀赋条件
1.水资源基本情况。长顺县降水量在1100~1400mm之间,以北部苗岭山脉为界,长江流域猫跳河区年均降水量为1185mm,珠江流域蒙江区年均降水量为1302mm,多年平均陆地蒸发量为700.0mm,相当于同期多年平均水面蒸发量的48.9%。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9.2亿m³,即为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产水模数为59.1万m³/km²,地下水资源量为1.96亿m³,地下径流模的均值为12.61万m³/km²,水资源可利用量为1.56亿m3,长顺县水资源可利用率为16.96%。
2.河流水系及水利工程。长顺县20km2以上的河流主要有12条,以北部苗岭山脉为界。分水岭以北的麻线河、龙青河属长江流域乌江水系,在县境内流域面积为144.6 km2,占全县水域总面积的9%;分水岭以南均属珠江流域红水河水系,共有10条河流,其中流入蒙江(格凸河)的摆所河,属蒙江(格凸河)上游的支流,马铃河、猛簸河、冷水河(原水波龙河)、长顺河(原洗布河)、威远河(原乌麻河)、冗雷河、长安河等7条河流入涟江(蒙江上游),红水河水系在县内流域面积为1410km2,占全县水域总面积的91%。
截至2022年底,长顺县共有水库40座,设计总库容4269.16万m3。
3.水资源使用情况。长顺县2018年—2022年水资源用水总量分别为7560万m3、7820万m3、6400万m3、7100万m3、5072万m3;其中:农业用水量约为3000万—5500万m3,工业用水量为600万-800万m3,城镇生活用水量为300万-450万m3,乡村生活用水量为400万-600万m3,第三产业用水量100万-300万m3,建筑业用水量40万-80万m3,生态环境用水量150万-300万m3。
(二)存在的问题
1.蓄水工程库容小。全县40座水库设计总库容只有4269.16万m3,大部分为小(二)型水库,抗风险能力弱,2022年7月以来,我县经历了夏秋冬春连旱,水库蓄水量只有1644.33万m3,只占总库容的38.5%,暴露出我县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上还有不少短板和薄弱环节。
2.管网不配套。全县骨干水源工程配套管网完建率不足50% ,水库效益没有得到有效发挥,没有形成有效的区域性供水网络。
3.农村供水保障率较低。受山区地形地貌、居住分散等影响,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的比例仅为53% ,还有相当一部分农村人口使用山泉、溪沟等不稳定水源。
4.水价政策执行不到位。未按照省发改委 省水利厅 省财政厅《关于推进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发改价格〔2021〕868号文件要求,理顺水价调价机制,县城水价已7年未调整,农村群众用水付费意识淡薄,水费收缴困难,水价低,供水企业运营难。
5.水利建设资金筹集难度加大。受国家水利投资政策调整影响,目前国家仅支持以防洪、灌溉为第一任务的大型水库和在建中型水库,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缺乏资金投入,地方政府配套资金难以足额到位。
二、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坚持库网并举,增强调配能力。坚持水源工程和配套管网同步建设,加强水网连通工程建设,完善水网 “纲、目、结”,打通水网 “最后一公里”,提高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
坚持长短结合,注重标本兼治。立足旱情暴露出的短板,着眼长远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统筹谋划、区分轻重缓急,加快推进在建水库工程及配套管网、抗旱应急供水工程、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尽快提升供水保障能力。
坚持两手发力,激励社会参与。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发挥财政投入的引导、撬动和保障作用,大力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运营,加快盘活存量资产,形成政府和市场协同治水兴水合力。
坚持建管并重,提升运管水平。强化政策落实,健全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体制机制,推动构建市场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水利 工程维修养护体系,提升水利工程运营管理水平。
(二)发展目标
用3年时间,完建 1个骨干水源工程,实施1个水网连通工程及2个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新增供水能力2160万立方米,有效保障城乡人畜饮水、产业发展、粮食安全、生态环境等供水需求,理顺水利投入、建设、运营管理体制机制,推动水利良性发展.
三、重点工程建设及项目实施安排
在项目安排上,统筹考虑保障人畜饮水、产业发展等需求,区分轻重缓急,细化推进时序,分年度明确水源、管网建设和体制机制改革任务。
(一)加快推进骨干水源工程建设
板丛水库已全面完成大坝建设,已具备挡水条件,完成62公里输配水区管线安装。土地报件方面,枢纽工程占地指标已购买,项目林地报告州级林业部门专家审查完成,已送至省林业局开展审查,待批复后可完成土地报建。资金保障方面:针对目前的缺口资金,一是积极对接省水投集团公司,争取省级资金足额落实到位;二是积极争取专项债券解决市县配套缺口资金。移民征地方面:加大输水区管线和调节池征地进度,为管线和调节池施工创造条件;加大库区搬迁进度和复建路建设进度,开展库区清理和库区移民验收,为水库下闸蓄水验收创造条件。1.枢纽及库区:2023年11月30前完成移民搬迁工作;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土地征收工作。2.2023年12月底完成复建交通桥和复建道路。工程建设方面:一是优化输水管线施工方案,倒排施工工期,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输水工程剩余管线和54个调节池施工,上白泥泵站施工进度,确保输水工程顺利完工。其他方面:1.10月份完成蓄水安全鉴定。2.2023年10月底前完成移民县级自验,2023年11月底前完成移民州级终验。3.2023年11月底前向州级提交下闸蓄水验收申请。
(二)新建水网连通工程
2024年启动实施水网连通工程,通过黔中水利枢纽工程连通种获水厂、磨谢水厂、磨油水厂、长坡水厂、阳光水厂、新民水厂、板沟水厂,实现区域内供水管网全覆盖,供水人口约4.5万人,安装输水管道45公里,总投资约5000万元。
(三)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
重点围绕解决本次旱情暴露出的短板,结合筹资能力以及与省水投集团合作情况,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实施规模化供水工程2处,建设改造管网640公里,规划供水人口15万人,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
1.麦况规模化供水工程。2023年实施麦况规模化供水工程(一期), 建设供水管网235公里,主要覆盖摆所镇、鼓扬镇三台村、格道村,连接鼓扬水厂、睦化水厂、代化水厂,实现区域内供水管网全覆盖,供水人口约4.5万人,项目规划总投资7000万元。
2.石燕河规模化供水工程。2024年实施石燕河规模化供水工程(一期),建设供水管道385公里,主要覆盖白云山镇、广顺镇,实现区域内供水管网全覆盖,供水人口约10.5万人,项目规划总投资13000万元。
四、深化水利改革
(一)不断深化农村供水价格改革
严格落实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补助和公益性岗位管水员补贴制度,遵循 “补偿成本、公平负担”的原则,合理核定农村集中供水价格。单村供水工程水价及收费方式由村民委员会按照一事一议民主议事机制确定。对水费收入低于运营成本的供水工程,由县级财政予以合理补贴。推行 “一户一表”、计量及收费。
(二)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
按照“四个一体化”(供排一体化、城乡一体化、厂网一体化、投融建管养一体化)的要求,重点整体推进与省水投公司合作,以股权收购+增资扩股等方式展开合作,最大限度盘活水务存量资产和做好新增项目。实现城乡供水“一县、一企、一价、一模式”全覆盖,逐步实现同源、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
(三)加强取用水管理
根据《地下水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8号)、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76号修订)等法规,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取水许可管理,强化江河湖库、地下水取用水动态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取水,依法取缔不合规、不合法的取水口。
五、投资测算、资金筹措
(一)投资测算
本方案投资测算原则:已审批项目按审批投资计算、未审批项目按规划投资或有关规程规范测算、续建项目按未完成投资计算。
经测算,长顺县水网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完成总投资42762万元,其中:水库工程投资17762万元;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投资25000万元。
(二)资金筹措
按照 《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领域相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农经规〔2021〕188号)、《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 ‹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2〕81号)、《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移民局关于印发 ‹贵州省骨干水源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黔水财〔2022〕18号)等规定及现行的投资政策进行资金筹措。
1.筹措原则
(1)水库工程
板丛水库。除中央补助外,剩余投资由省和市县按6:4比例筹措,目前总缺口资金17762万元。
(2)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省级财政补助输配水管网部分投资的30%,省级财政第一年拨付省级补助的80%,第二年拨付剩余20%;其余由县级统筹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县级基本财力奖补资金、市场化融资、招商引资等解决。
2.筹措方案
(1)水库工程。省级财政投资10725万元,市县资金7037万元(其中州级配套资金2811.7万元,县级配套资金4225.3万元)。
(2)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省级财政投资7500万元、县级投资17500万元。
六、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
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县水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黔南州生态环境局长顺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等单位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调度机制,县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县水务局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水务局会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做好本方案的总体推进,有关单位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县水务局统筹做好项目前期工作,配合项目审批申报,配合专项债券申报,指导督促项目法人单位组织项目实施。县发展改革局配合项目审批申报,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牵头负责专项债券申报,制定完善价格政策。县财政局配合专项债券申报,加强资金监管。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用地要素保障,县林业局负责生态红线要素保障。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黔南州生态环境局长顺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工作。
(二)拓展投资来源
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水务局积极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四化”及生态环保基金等,县乡村振兴局和县财政局统筹利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县级基本财力奖补资金,供水公司积极开展市场化融资、招商引资等解决。深化政金企合作,在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用好国家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期限长、成本低、规模大、保障程度高等优惠政策,并积极争取保险资金和其他金融机构资金支持。以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为底线,盘活水利存量资产,多渠道筹集资金。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创造条件吸引社会投资人。加强水利资金管理,严禁违规挪用等。
(三)强化用地保障
项目选址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规划、建设管控要求,节约集约使用土地,用好国家对我省水利工程坝区和淹没区用地按建设时序分期报批支持政策,项目在未取得用地手续前,不得开工建设。占用耕地单位按照 “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切实履行耕地占补平衡和耕地进出平衡的法定义务。支持项目业主以自建、出资、合作等方式积极参与地方补充耕地项目,取得的补充耕地指标主要用于落实水利项目耕地占补平衡。鼓励项目业主采取协议调剂等方式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调剂补充耕地指标所需费用列入项目投资概算。
(四)加强前期工作
建立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制,加强设计质量管控,强化可行性研究论证,确保项目前期工作达到规定要求。统筹考虑生态环境保护、征地移民、区域水量分配、利益协调等问题,合理确定建设方案。按照《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02 号)及配套政策,加强项目社会、生态、经济效益分析,认真开展决策评估。坚持确有需要、实事求是原则,优化设计方案,严格项目把关,确保项目如期建成,及时开展竣工验收,切实发挥工程效益。
(五)强化监督管理
严格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全面落实 “四制”管理,在保证工程质量及安全的前提下,倒排工期,节点推进,全力加快项目建设,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六)加大宣传引导
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搭建公众参与平台,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水网建设三年攻坚行动的良好氛围。加强水利政 策法规宣传,引导群众树立水商品意识,落实水费收缴便民服务措施,保障水费收缴。严格水行政执法,对蓄意破坏工程设施的行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项目启动建设后要积极吸纳当地群众就近务工,帮助群众增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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