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要调整办法?
根据贵州省计划生育协会、贵州省人口健康基金会《关于调整、优化和拓展“人口健康基金”项目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将原《长顺县“人口福利·生育关怀基金”管理使用办法》名称调整为《长顺县“人口健康基金”管理使用办法》,具体调整了资金使用范畴、项目类别、对象及标准。结合长顺县实际,建立完善我县计生困难家庭扶助机制,进一步加强“人口健康基金”管理和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充分发挥“人口健康基金”的作用。聚焦重点人群生育关怀与支持、计生家庭扶助、家庭健康促进、助推乡村全面振兴等,充分体现“人口健康基金”公益属性,切实为计生困难家庭和其他困难家庭救急解难。
(二)加强对“人口健康基金”的管理。加强对“人口健康基金”的募集、使用、管理,保护捐赠人、受赠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我县人口计生和健康公益事业有序进行。
三、调整过程?
2023年5月10日,我会根据长顺县实际情况,牵头草拟了《办法》;2023年12月22日,征求了各位理事的意见;2024年4月,面向社会征求意见;2024年6月10日,征求了各镇(乡、街道)的意见建议;2024年9月22日,向州计生协征求意见。综合上述意见,最终形成了《办法》。
四、主要调整了哪些内容?
《长顺县“人口健康基金”管理使用办法(送审稿)》共6个部分10项内容。第一部分主要内容是基金名称调整、资金筹措、管理、监督;第二部分主要内容是资金使用范畴;第三部分主要内容是审批程序;第四部分主要内容是工作要求;第五部分主要内容是相关解释;第六部分主要内容是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长顺县“人口福利·生育关怀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长府办发〔2012〕151号)文件自行废止。
五、采纳哪些建议?
《办法》拟定后,长顺县计生协向省、州计生协以及各相关部门征求了意见,及时采纳意见完善文稿。一是修改文稿架构,优化文稿结构。二是进一步明晰基金筹措来源。三是将“五大幸福计生行动”调整为“幸福帮扶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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