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处理日常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县政府领导抓好政策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
(二)负责县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县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
(三)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
(四)承办州委、州政府及州直各部门和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发送县政府的文电,办理各镇(乡、街道)政府(办事处)、各园区(开发区)和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报送县政府的请示、报告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政府系统工作运行中出现的重大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六)围绕县政府工作重点和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及时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七)负责县政府总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指导、督促全县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扶贫专线工作;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八)负责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镇(乡、街道)政府(办事处)、各园区(开发区)对国务院、省政府、州政府和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九)组织、协调、推进全县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务服务管理监督工作。
(十)指导、协调和督促全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并向州政府办公室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报送政务信息;统筹、指导有关单位抓好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大数据资源发展应用和政务资源管理,指导全县政府办公室系统电子政务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有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十二)承担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落实省、州、县关于金融方面的工作部署;会同人民银行长顺县支行及县级金融监管部门研究拟订全县金融业务发展规划、州内金融中心的建设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收集汇总全县金融业数据统计和情况分析,提供决策建议,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配合金融监管部门防范、化解、处置各类金融风险和突发事件、整顿金融市场、维护金融稳定;配合有关部门打击非法集资和非法融资活动;负责县内金融机构及行业的协调服务、引进和改革推进工作,以及县内资本市场、债券、保险等行业的监管工作;负责全县典当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机构的规范工作。协调指导重大项目融资工作。
(十三)承担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外事管理、宣传、教育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全县外事工作发展形势调研;负责处理外事工作重要活动和重要事件,归口管理外国友人接待、捐赠工作;统筹和协调、指导县内相关部门涉外交流、合作,以及人员往来、考察等;指导全县涉外重大活动组织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省、州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定相关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拟定人民防空事业发展战略与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并监督实施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审核全县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规划;审核、监督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人民防空事项,监督检查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负责人民防空的行政执法工作;承担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负责县级人民防空指挥所建设与监督管理;拟订县级人民防空袭方案及各项保障方案并组织必要的演练;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协调利用邮电、军队通信网以及其他部门专用通信网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工作;对人民防空通信网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监督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畅通;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负责组织和协调战时发放空袭警报和实施灯火管制工作,承担组织人口与战备物资的疏散和隐蔽工作;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卫,组织消除空袭后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工作;负责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指导人民防空专业队伍训练工作;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完成政府赋与的有关抢险救灾任务;监督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拟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地面建筑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工作;拟定人民防空工程经费的计划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收取和使用工作;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和平时开发利用工作,指导、监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的人民防空事项;负责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的监督管理,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算并对经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十五)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科室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六)承担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七)职责调整。将原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职责和原县委外事侨务和台港澳工作办公室(县政府外事侨务和台港澳工作办公室)的外事管理职责划入县政府办公室;将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整设在县政府办公室,由县政府办公室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牵头工作;将县政府应急管理职责划入县应急管理局。
(十八)职责分工。与县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职责分工: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承担县政府总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落实州、县政府领导指示,指导、督促全县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应急系统值班、应急信息(安全生产、自然灾害,以及其他需要应急管理局处理的信息)上报、应急方案预案制定、应急救援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长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设置
部门名称:长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部门简称:长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长顺县城南新区政府大楼6楼
邮编:550700
电话:0854—6821133(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张海川
二、内设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秘书科。负责审核或组织起草、印刷、发送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县人民政府领导讲话稿的草拟、修改和初审;负责草拟及初审调查研究和总结报告等文稿;负责处理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和做好科内工作人员的工作安排;初审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镇(乡、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开发区)报送县政府的文件,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外部来文的处理;负责办公室机要印章及档案管理;负责文印管理、内部保密工作;负责牵头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工作总结、综合性汇报材料;参与全局性、综合性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承担县政府总值班工作,指导、督促全县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履行值班联络、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职能;承担县委县政府扶贫专线办理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跟踪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批示。指导全县政府办公室系统公文处理工作,承担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县政府专题会、主任办公会等会务组织和纪要整理工作,承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陈波
联系电话:0854-6821133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督查信息科。负责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镇(乡、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开发区)对国务院、省政府、州政府和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定期对县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等会议议定事项开展督查,并及时向县领导反馈;负责督促检查以政府办公室机关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情况,负责县政府办公室牵头或参与事项的督办工作。做好州、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做好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镇(乡、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开发区)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情况的检查督促工作;做好县人民政府领导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批示件的跟踪、督办工作;做好与县人大选任联委、县政协提案委的衔接工作。负责收集、编辑、报送州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参阅的信息资料;负责县政府办信息处理及资料的归档和管理;负责编辑县政府政务信息、政府公报、《县政府工作大事记》、下情通报及其他刊物;负责办公室文秘人员信息工作的考核评审工作;指导全县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负责人:王欣会
联系电话:0854-6821133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政务公开科。承担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网民留言办理工作;指导、协调和督促全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统筹、指导有关单位抓好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指导全县政府办公室系统电子政务工作;承担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维护阶梯会议室设备及办公室计算机网络的正常、安全,制定并执行计算机的安全管理制度,防止发生网上泄密和重大电脑病毒感染事件;妥善管理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
负责人:丁文艺
联系电话:0854-6822219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放管服改革工作科(法律顾问室)。承担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推进全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联系各单位“放管服”改革工作;承担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推进全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建立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负责县级权责清单拟订、调整,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有关部门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办结、监管等工作;规范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
负责人:花江莉
联系电话:0854-6821133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行政管理科。承担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外事管理工作;负责处理外事工作重要活动和重要事件,统筹和协调、指导县内相关部门涉外交流、合作,以及人员往来、考察等。承担县政府办公室机关内部运行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县政府办公室机关后勤和财务工作,管理县政府办公室行政经费,编报预算、决算,核发工资;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机关工会日常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机关设备、设施及办公用品管理、内部接待、临时人员的管理和报刊征订工作。负责政府办公区卫生、环境美化及车辆、水电、办公用品购置发放、来往客人接待等管理工作;承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杨力
联系电话:0854-6821133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