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名称:长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部门简称:县市场监管局
地址:长顺县长寨街道长兴北路县人民法院后面
邮编:550700
电话:0854-6821139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除法定节假日)
负责人:金平
长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信息、统计、信访、财务、装备、档案、保密、保卫、会务、提案议案等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新闻宣传、舆情管理和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对外联系、公务接待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承办全系统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效能督察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承担与职能赋予权力相对应的责任。
负责人:宾雍霖
联系电话:0854-6821139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除法定节假日)
(二)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监督管理、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方面的各类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审批和许可类工作事项;核发行政审批决定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规范行政许可工作;承担规定范围内的各类企业登记注册。承担与职能赋予权力相对应的责任。组织相关部门实施扶持微型企业发展政策;承办县扶持微型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人:陈昱
联系电话:0854-6826488
办公时间:9:00-12:00;13:00-17:00(除法定节假日)
(三)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组织实施规范市场秩序的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承担反垄断相关工作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及网络商品交易和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和培育发展经纪人;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和合同文本备案管理;开展经济合同行政指导、调解、信用评价服务;实施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监督管理拍卖行为;承担成品油和价格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查处违反有关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案件;依法监督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承担各类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工作;指导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工作。承担与职能赋予权力相对应的责任。
负责人:周飞宏
联系电话:0854-6821139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除法定节假日)
(四)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掌握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食品行政许可的检查验收;负责全县食品(含保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酒类流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盐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监督实施食品添加剂;承担粮油违法行为的查处;负责监督召回不安全食品工作;牵头负责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负责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做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担与职能赋予权力相对应的责任。
负责人:安洋
联系电话:0854-6821139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除法定节假日)
(五)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按规定负责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药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承担全县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监测和评价技术工作,对全县不良反应监测平台使用单位进行技术指导;组织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监测方法的研究与信息交流工作;承担全县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信息资料库和监测网络的建设维护工作。承担与职能赋予权力相对应的责任。
负责人:邓娟
联系电话:0854-6825878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除法定节假日)
(六)产品质量与标准计量科。组织实施质量振兴政策措施和政府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名牌发展战略;承担产(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和抽查工作;承担有关产(商)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和参与有关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质量检验机构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组织实施对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认证活动、认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提出技术机构及实验室建设规划、计划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并进行监督,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企业标准备案的有关工作;负责商品条码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商品计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承担计量检定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及计量检定人员的资质管理工作;依法查处标准计量违法行为。承担与职能赋予权力相对应的责任。
负责人:杨学友
联系电话:0854-6821139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除法定节假日)
(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负责全县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工作;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行为。承担与职能赋予权力相对应的责任。
负责人:金洋洋
联系电话:0854-6823411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除法定节假日)
(八)法规科(法律顾问室)。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赔偿工作;承担本系统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性文件起草、行政处罚案件审核、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负责政策研究、法制宣传和培训工作;指导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的行政执法工作。
负责人:刘明盛
联系电话:0854-6823911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除法定节假日)
(九)消费者权益保护科(“12315申诉举报中心”、“12365质量热线受理中心”、“12331投诉举报中心”)。贯彻落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配合查处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和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承担消费者权益网络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负责车辆交易监督管理工作;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中心”、“12365质量热线受理中心”、“12331投诉举报中心”的作用,受理申(投)诉、咨询及举报等工作。统一受理产品、食品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
负责人:班晓珊
联系电话:0854-6821139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除法定节假日)
(十)知识产权保护与商标广告科。主要负责知识产权管理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州县有关科技进步、知识产权发展、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省、州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我县各行业的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开展本地区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知识产权的教育与培训工作;统筹协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协同上级部门开展全县专利行政执法及市场监管工作,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筹集和管理专利实施资金,推动专利技术产业化。承担注册商标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负责人:钟飞飞
联系电话:0854-6823431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除法定节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