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顺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2年乡村旅游质量等级评定工作方案
根据《贵州省乡村旅游村寨、经营户(农家乐)、客栈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和《贵州省乡村旅游村寨建设与服务标准》(DB52/T1173-2017)、《贵州省乡村旅游农家乐经营户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DB52/T1175-2017)、《贵州省乡村旅游客栈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DB52/T1174-2017)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全县乡村旅游系列标准化建设,推进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助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日--6月8日下午18:00前
2.现场评定时间:2022年6月10日
二、评定组成员
组 长:李飞安
成 员: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1名、市监局工作人员1名、工信局工作人员1名、吴小凤、刘锡明、
蒙钰鑫、赵定梅
三、评定、核查对象
申报标准级乡村旅游村寨、标准级乡村旅游客栈、三星级乡村旅游经营户(农家乐)进行现场评定。
四、评定、核查方式
1.网上或现场报名;
2.现场查看;
3.网上公示。
五、工作要求
1.按照《贵州省乡村旅游村寨、经营户(农家乐)、客栈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和《贵州省乡村旅游村寨建设与服务标准》(DB52/T1173-2017)、《贵州省乡村旅游农家乐经营户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DB52/T1175-2017)、《贵州省乡村旅游客栈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DB52/T1174-2017)标准开展评定工作;
2.评定工作组在开展评定前召开一次评定工作安排及培训会;
3.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
(联系人:赵定梅,联系电话:18984633790)
长顺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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