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贵州省河道条例》有关规定,以及《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285号)和《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及岸线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黔河长办〔2019〕)14号)要求,长顺县水务局现组织完成了我县辖区内长顺河、威远河、长安河、翁吟河、麻线河五条县管河流河道管理范围线的划定工作,划定成果满足要求,现予以公示。
附件:
长顺县县管河流管理范围划界公示表(威远河).xlsx
长顺县县管河流管理范围划界公示表(麻线河).xlsx
长顺县县管河流管理范围划界公示表(翁吟河).xlsx
长顺县县管河流管理范围划界公示表(长安河).xlsx
长顺县县管河流管理范围划界公示表(长顺河).xlsx
长顺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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