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道路运输局关于道路货物运输车辆有关问题的批复》(黔运货〔2016〕7号)文件精神和《黔南州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规范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工作的通知》(黔南运发〔2018〕185号)文件要求,对我县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下列货运车辆,因180日(含)以上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车辆进行年度审验,现对车辆《道路运输证》进行公告后注销。请相关经营企业、车主比对确认,前往长顺县政务大厅一楼交通运输局窗口办理车辆《道路运输证》注销手续,并交回《道路运输证》。从公告之日起,下列车辆《道路运输证》不再有效。
业户名称:贵州聚奎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车辆号牌:贵JA3929;
车辆《道路运输证》号:522729001287。
特此公告。
长顺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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