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顺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19 21:51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长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长顺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s://www.gzcsx.gov.cn/zwgk/zfxxgk/zfxxgknb/2023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长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贵州省长顺县城南新区政府大楼六楼,邮编:550700,电话:0854-682221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深化重点领域息公开为核心,加大对我县经济社会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拓宽公开范围、增强政务透明度,确保我县政务公开工作实现“应公开、尽公开”。实时根据省州政务公开标准规范,结合我县实际调整县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同时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方便群众知晓。截至目前,共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线下公开栏公开政策文件、基础领域信息、重点领域信息等政府信息1500余条,公开政策文件40件,发布政策解读信息33条,发布《长顺县人民政府公报》1期。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定》,依法高效处理依申请公开工作,通过长顺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为申请人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2023年度,收到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其中网络申请6件,信函申请1件,主要涉及土地征收、城乡建设、绩效考核、发展建设规划等方面信息,均依法向申请人答复,未收取任何有关费用,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未收到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举报、咨询、建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强化政策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依据《长顺县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长府发〔2023〕9号),集中清理历年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的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政策文件,对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对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重点围绕“四新”主攻“四化”,聚焦财税信息、教育信息、发展规划、稳岗就业、涉企政策、医疗卫生、扩大有效投资等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等,主动公开政府文件、政府会议、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及重点工作、县人民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三是严格信息发布管理。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制度把好信息审核关,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安全保密工作责任制和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规范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流程。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充分发挥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根据《长顺县门户网站信息审核发布制度》要求把好信息审核关,确保公开信息严谨、准确、规范,不断增强信息公开权威性。同时严格更新频率、不断压实主体责任,今年实施门户网站改版优化建设,切实提升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管理统筹水平。二是不断健全新媒体矩阵,严格按照《2023年贵州省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第三方监测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加强我县政务新媒体运维监管力度,实行常态化监测管理,做好新媒体账号开设、变更、关停注销管理工作,并实时监测账号更新频率,不断丰富更新内容,完善以“贵州省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为龙头的矩阵工作体系,及时转载发布与人民群众相关信息,不断拓宽群众获取信息途径。三是充分发挥线下公开渠道作用,通过公开栏、便民服务站、宣传讲座等线下公开渠道公开群众关切信息,及时解决群众困惑,将政策及时送达群众,提高信息公开透明度和时效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我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力推进。二是做好政务公开培训指导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培训计划,对全县政务公开人员开展集中培训。2023年召开了1次政务公开集中培训会,培训40余人次。三是建立考核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县级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负面清单进行考核,坚持以考促提升,倒逼各单位按有关要求抓好相关工作,不断提升我县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和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1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意识不够强。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强,因忙于日常性事务,没有形成主动公开和及时公开的意识,导致存在有时以政府、政府办名义印发文件没有做到及时公开情况。二是依申请公开办理不够规范。多忙于业务工作,且培训次数较少,因此有些同志关注分管领域多,对信息公开条例深入学习不够系统、认识比较片面,导致在面对群众申请公开信息时比较被动,有时存在不知如何处理情况。

改进措施:一是实行常态化公开印发制度,在草拟文件时明确其公开属性,将可公开的文件在印发后及时公开解读,提升主动公开意识和效率,同时,由县政务公开科牵头,定期查阅行文登记本,对接相关科室和部门将可公开文件及时公开就读。二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培训,利用县政府办公室党组会、“干部学习大比拼、能提大提升”培训会及“领导干部上讲台”等会议契机,组织相关同志对政务公开有关条例及业务开展学习,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长顺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