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顺县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2-10 16:11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长顺县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长顺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长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贵州省长顺县城南新区政府大楼六楼,邮编:550700,电话:0854-682113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按照围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函〔2022〕47号)要求,制定印发《长顺县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台账任务分解表》,明确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内容、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工作要求等要素,确保有关工作任务有序推进。2022年,全县政府部门和各镇(乡、街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公示栏、信息公开查阅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0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定》,依法高效处理依申请公开工作,2022年度,我县收到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其中网络申请10件,信函申请1件,主要涉及土地征收、城乡建设、财政支出、统计数据等方面信息,均依法向申请人答复,未收取任何有关费用,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未收到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举报、咨询、建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原则把好信息审核关,确保公开信息准确、规范,增强信息公开权威性。同时加强政府门户网站检索功能优化,使检索结果更加精准,方便群众从海量数据中快速找到所需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充分发挥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严格信息发布制度、更新频率,切实提升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管理统筹水平。同时加强对政府部门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进行监管,增加群众获取信息途径。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力推进。二是将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与政府门户网站监督检查相结合,按月对更新信息进行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三是做好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培训计划,对全县政务公开人员开展集中培训。2022年召开了1次政务公开集中培训会,培训40余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56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22

行政强制

110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578.0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县、镇、村三级政务公开联动机制不够健全,县对村级的指导力度不够,导致村级政务公开工作仍处于初级阶段,有些村(居)只是例行公事,存在重公开轻反馈情况。二是政策文件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还不够强,对公开文件的解读仍停留在文字说明上,未通过图画、音频、视频等群众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解读。

下步工作:一是加强对镇、村级政务公开培训,指导设立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联合小组,统筹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工作规范运行。二是实施精准解读,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指导好政策文件起草单位同步开展解读工作,实现文件应解读尽解读,对解读质量不高的,立即退回并责令限制其整改,确保解读质量不断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