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顺县审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28 16:32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长顺县审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0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长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www.gzcsx.gov.cn/index.html)。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长顺县审计局联系(地址:长顺县城南新区行政大楼11楼1122,邮编:550700,电话:0854-682257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职责,主动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开,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在长顺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开了审计法定职责、信息公开指南、内设机构、单位领导基本情况以及通过单位党务政务公开栏公开基本信息、党员缴纳的党费、日常活动等信息。公开审计简报44篇、审计工作动态7篇、党员缴费11次、节假日值班表6次、人事信息十余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领导职责。为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促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日常事务。

二是贯彻落实好“三审三校”机制,确保公开信息不出纰漏。

认真落实《长顺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的工作任务,及时更新政务公开平台栏目信息,所有公开信息由办公室进行校对,领导层层把关,切实增强了公开信息的质量。定期或不定期对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维护和更新,各项信息经过严格的保密审查后,应当公开的,及时主动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三是持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我局建立和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一是领导责任制,建立起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科室(中心)配合的工作机制,并将相关工作人员的姓名、电话及时向社会公开。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做到“五个落实”即:落实分管领导、落实专门机构、落实专职人员、落实专项经费、落实有关工作措施和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有人管、有人抓,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

四是提升政务新媒体建设运维情况,2020年度我局未开通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

五是加强教育培训,及时传达学习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文件精神,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积极派专人参加县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的各类培训,有效提高了审计干部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依法依规抓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保密法》,严格按照《保密工作管理制度》规定,保守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严格依法公开。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社会稳定、利于工作开展、保护个人隐私等方面的关系,凡涉密的信息均不公开,凡较为敏感的信息慎重对待,严格按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防止简单化、极端化操作。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存在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看,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深化,公开的及时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一是我局将围绕审计工作,切实提高全局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继续将政务公开作为局机关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全局干部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加大督促力度,健全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长顺县审计局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