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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顺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申请程序
来源:长顺县人民政府 作者:p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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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顺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申请程序

 

一、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申请条件

一、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政府补助以户为单位,由户主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二)属于2015年农村危房摸底调查时统计在册的危房户;

(三)属于省扶贫办建档立卡贫困户、省民政厅农村低保户、五保户中的危房户划分为“贫困户”,其余危房户划分为“困难户”;危房等级分为一、二、三级;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能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

(一)已建有安全住房的;

(二)住房困难、拥挤,需要分户的;

(三)无居住房屋的;

二、年度改造对象的确定程序

确定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应按照以下程序操作:

(一)申请受理。乡(镇)人民政府或乡(镇)农危改领导小组应在每年1月至3月底前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农户申请工作。属于2015年摸底调查统计在册的农危房户的申请,以户为单位,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自行申请有困难的,由村民委员会组织人员帮助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受理申请后应如实登记。

申请人应如实申报家庭基本情况,包括: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居住房屋危险等级情况、家庭经济收入情况、年人均纯收入情况、是否接受过其他渠道的建房补助资金情况。同时,申请人应提供下列资料:

1、农村危房改造改造工程改造补助申请表;

2、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贫困程度相关证明;

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调查核实。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方式,对申请人居住房屋危险情况、家庭基本情况、收支情况、是否接受过其他渠道的建房补助资金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组织村民进行公开评议。

入户调查时,至少有1名村干部和1名以上本村群众参加。调查人员和户主应分别在调查表上签字盖章。在调查房屋危险程度时,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的标准进行评定,同时组织村民进行公开评议。房屋危险程度确定后,由乡(镇)农危改领导小组指派技术人员进行复核。

(三)一榜公示。调查核实结束后,村民委员会将调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村民聚居地进行公示。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应注明理由。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群众有异议的,应及时核实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公示期满后,及时将相关材料整理上报乡(镇)人民政府或农危改领导小组。

(四)乡(镇)人民政府或农危改领导小组审查。乡(镇)人民政府或农危改领导小组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组织相关人员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危改对象进行户户见面,实地审查。对评议中争议较大以及公示有异议的必须严格进行复查、核实。复查、核实完毕后,将符合补助条件的拟补助申请人名单、拟改造方式和拟补助标准张榜公示。

(五)二榜公示。在乡(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村民聚居地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群众有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或农危改领导小组应及时组织复核并听取当事人陈述。公示期满后,及时将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评审结果和相关材料整理汇总上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农危改领导小组。经审核不符合改造条件的,相关资料退回村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通知申请人,并书面说明理由。

(六)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农危改领导小组审批。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农危改领导小组汇总各乡(镇)情况,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组织重点复核及抽查,并对申请人、改造方式、补助资金作出审批决定。

(七)三榜公示。在乡(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村民聚居地对审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群众有异议的,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并听取当事人陈述。

(八)批准改造。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批准成为当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改造对象。不予批准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农危改领导小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民主评序

一、民主评序是指,当省农危改领导小组下达的年度改造任务分解到村的任务数少于当年审批通过的申请人数时,通过召开村级农村危房改造民主评议小组会议,以确定当年先行改造的申请人和转为次年改造的申请人。

二、 农村危房改造民主评议小组一般由村支两委成员、村民小组组长、村民代表等组成。评议小组组长和成员,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总人数原则不得少于15人。其中,村民代表人数不得少于总人数的二分之一,并保证每个村民小组都有代表。

三、 农村危房改造民主评议小组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小组成员参加会议方为有效。评议小组成员与申请人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应当回避。

四、 民主评序应在乡(镇)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和指导下进行,并委派乡(镇)农危改工作人员或驻村干部参与和监督。乡(镇)农危改工作人员在民主评序前,应按要求对农村危房改造民主评议小组的产生程序、人员情况及构成比例进行审核,并对农村危房改造民主评议小组成员进行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培训。

五、 民主评序要充分发扬民主,做到公平公正,确保农户满意。农村危房改造民主评议小组会议由组长召集和主持,并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介绍本年年度农危房改造任务的对象及数量;介绍经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农危改领导小组批准成为农危房改造对象的申请人的家庭基本情况和居住房屋危险等级情况;

(二)根据本村年度农危房改造任务的改造对象及数量,评议小组成员采取无记名方式投票;

(三)现场唱票、计票后,主持人宣布评议出的本年实施改造的申请人和转入次年改造的申请人结果;

(四)参加评议的乡(镇)干部或评议监督人员就评议的真实有效性发表意见;

(五)明确专人负责如实记录民主评议会议内容并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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