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 ||||||||
长顺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度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 | ||||||||
序号 | 补贴项目名称 | 补贴主管部门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补贴申报流程 | 补贴发放频次 | 补贴发放时间 | 补贴制度文件 |
1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 | 长顺县卫生健康局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年满60周岁以上的夫妇 | 1200元/年 | 由符合条件的目标对象提供户口册、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或二女绝育证及社保卡到镇(乡、街道)申报;死亡的需提交死亡证明,伤残的需要提交残疾证,计划生育并发症的需提交并发症证明,录取高中(或中专)及本科的需提交录取通知书,相关证件由镇(乡、街道)扫描进系统,填写申请表并审核、盖章。城乡养老保险缴费补贴须经由镇(乡、街道)将名单与社保系统名单进行比对后方可确认。 | 每年一次 | 当年10月31日前 | 《贵州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四项制度”对象确认条件的政策性解释》(黔人口办发2012〕3号)、 《关于统筹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四项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黔财教〔2011〕237号、 长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四项制度”的通知》长府办发【2012】57号 |
2 |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金 |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金 | 12720元/年 | 每年一次 | 当年10月31日前 | |||
3 | 贵州省农村计划生育节育奖励金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60周岁以下的夫妇 | 300元/年 | 每年一次 | 当年10月31日前 | |||
4 | 参加城乡养老保险缴费补贴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60周岁以下的夫妇 | 40元/年 | 每年一次 | 当年10月31日前 | |||
5 | 参加城乡养老保险基础养老补贴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年满60周岁以上的夫妇 | 780元/年 | 每年一次 | 当年10月31日前 | |||
6 | 城镇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 | 列入低保的城镇独生子女家庭年满60周岁以上的夫妇 | 1200元/年 | 每年一次 | 当年10月31日前 | |||
7 | 计划生育并发症特别扶助金 | 落实计划生育手术后,经鉴定为一至三级的并发症 | 一级3600元/年 二级2400元/年 三级3120元/年 |
每年一次 | 当年10月31日前 | |||
8 | 独生子女伤残死亡一次性抚慰金 | 独生子女死亡家庭3万元 独生子女伤残3级以上2万元 独生子女伤残4级1万元 |
每年一次 | 当年10月31日前 | ||||
9 | 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二女户女孩高中助学奖 | 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二女户就读高中(中专)的女孩 | 1200元/年 | 每年二次 | 当年6月30日前,12月30日前 | |||
10 | 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二女户一次性大学助学奖 | 当年参加全国统一招考录取大专院校的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二女户子女 | 本科院校2000元/人 | 每年一次 | 当年10月31日前 | |||
11 | 农村独生子女保健费 | 农村独生子女户子女14周岁以下的家庭 | 120元/户 | 每年一次 | 当年10月31日前 | |||
12 | 计生两户城乡医保减免 | 农村部分独生子女户和二女户 |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卫生健康部门代缴,并减免医疗费用(合规)个人负担部分50% | 每年一次 | 当年12月31日前 | |||
13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补助资金 | “贵州省精神卫生信息系统”中登记的随访管理中危险 性评级为3—5级且居家治疗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履行监护责任,经基层关爱帮扶小组考核合格的监护人。 |
每名监护人每年最高补助4800元,具体补助金额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季度考核在80分(含)以上的,每季度发放补助1200元;70分(含)至80分的,每季度发放补助900元;60分(含)至70分的,每季度发放补助600元;低于60分(不含)的,停发该季度补助。 | 基层关爱帮扶小组分别于每年4月10日、7月10日、10 月15日及次年1月10日前对上一季度监护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定的名 单、金额和公示情况交同级财政部门。县级财政部门收到审核结 果后,于4月、7月、10月及次年1月底前对上一季度补助进行一次性发放。补助资金纳入贵州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集中统发监管系统,财政部门根据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审定的名单、金额,将补助资金发放至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银行账户。 |
每季度一次 | 每年4月10日、7月10日、10月15日及次年1月10日前对上一季度监护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 《贵州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项目实施方案》 |
关于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四项制度”的通知长府办发(2012)57号.pdf
关于统筹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四项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黔财教(2011)237号).pdf
关于印发《贵州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四项制度”对象确认条件的政策性解释》的通知(黔人口办发(2012)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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