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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审计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及对策
来源:长顺县审计局 作者:长顺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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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审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赋予国家审计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是国家预算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审计工作“重头戏”。近年来,长顺县审计局开展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发现预算编制不完整不全面、支出未严格按预算执行、非税收入未及时足额上缴财政、存量资金未上缴财政统筹使用、往来款项长期挂账、备用金使用管理不规范、国有资产长期闲置、未经审批擅自处置国有资产等共性问题普遍存在,需引起重视。

上述问题在历年部门预算审计中屡审屡见,经过深入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财务人员对预算编制工作掌握不透,不知道哪些收支该纳入预算编制范围,导致预算编制不完整不全面。二是“预算”与“执行”脱节。年初预算未充分参照上一年度支出和本年度支出计划进行编制,且实际工作中难免会出现部分支出需求未纳入年初预算的情况,但未经预算调整便“强行”列支。预算编制不合理、未进行预算调整支出,造成“预算”与“执行”脱节。三是“新官不理旧账”,部分财务人员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导致单位非税收入、存量资金、往来款等财务问题越滚越大,清理也越来越难。四是财经纪律意识淡薄,对依法管理财务工作不够重视,为了便利,采取不规范的财务工作方式,不按规矩办事,导致支出混乱。

对此,提出以下几点审计建议:一是财政部门在开展年度预算编制工作时,统一对各单位进行业务培训,并提醒易错点,相关业务人员应主动加强学习预算管理知识,提高自身业务能力。二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力。根据单位常规支出以及本年度其他特殊安排支出,合理编制年度支出预算,并结合实际需求及时调整预算,坚持无预算不支出的规定。此外财政等监督部门应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约束管理,若部门超预算支出或预算执行率低于合理区间时,采取收回部分预算资金等处罚措施,倒逼部门预算与执行相匹配。三是各单位主要领导及财务分管领导需每年向同级纪检监察、巡视巡察部门、组织部门和财政部门报告任期内单位财务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列出整改计划。纪检监察、巡视巡察部门、组织部门针对瞒报和整改不彻底的领导干部进行追责问责,防止问题“滚雪球”式发展。四是重视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建议对国有资产配备、处置管理相关制度学深用透,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登记核算工作,定期对国有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核对,合理配置、有效利用、规范处置资产,确保国有资产家底清楚,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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