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顺县林业局关于长顺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公示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的函》(办函保字〔2025〕260号)和省林业局、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关于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的函》要求,我县已组织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
一、全县自然保护地情况
在2019年前,全县共设立自然保护地3个,其中:自然保护区2个(斗麻、白云山2个县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1个(长顺杜鹃湖-白云山风景名胜区)。批复总面积16690.81公顷,其中自然保护区2个、面积4997.99公顷,风景名胜区1个、面积11692.82公顷。剔除交叉重叠因素后实际净占地总面积15549.93公顷,占全县国土面积155460公顷的10%。在2020年县人民政府批复撤销白云山县级自然保护区,后只有一个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
二、进一步整合优化规则内容
根据《关于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的函》(办函保字〔2025〕260号)文件,我县无撤销、归并、功能区调整情况,只涉及对永久基本农田“天窗”回填情况。
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6月底配发的永久基本农田天窗数据,下发我县天窗图斑80个,面积33.88公顷,根据省州指导意见,我县对基本农田天窗大于90%的进行回填,共计图斑8个,面积5.43公顷,其中:自然保护区8个,面积5.43公顷;风景名胜区0个(因2024年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复的《长顺杜鹃湖-白云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范围已回填,此次不再回填),面积0公顷。
三、其他情况说明
将2024年2月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复的《长顺杜鹃湖-白云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范围替换2023年上报整合优化成果风景名胜区范围调整。
四、整合优化结果
根据规则,进一步整合优化后长顺县共有自然保护地2个,其中:自然保护区1个,风景名胜区1个,总面积16492.29公顷,占全县国土面积的10.61%。具体为:
(一)自然保护区
整合优化后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只有地方级自然保护区,数量1个,为贵州黔南长顺斗麻喀斯特森林县级自然保护区,面积5590.54公顷,占全县自然保护地面积的33.9%。
(二)自然公园
整合优化后无国家级自然公园,无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有地方级自然公园1个,为贵州长顺杜鹃湖-白云山风景名胜区,面积10901.75公顷,占自然保护地总面积的66.1%。
现将长顺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向社会公开公示,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将修改内容、修改理由采取书面形式反馈,并签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电话等信息,通过电子邮箱反馈长顺县林业局。
公示期:2025年9月24日—9月29日
电子邮箱:849246556@qq.com
联 系 人:柏江虎
联系电话:0854-6824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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