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审批的补充通知》,黔南州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黔南州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长顺县飞舞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等3家机构自主申请,长顺县教育局联合相关部门审核申报资料并对办学场地进行现场查验,符合审批条件,拟同意该3家机构设立申请,现将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机构取得办学许可证后,依法办理法人登记手续,取得法人资格后方能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18日-7月28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本单位来电来函反映。
联系电话:0854-6822215
电子邮箱:275623329@qq.com
附件:长顺县第四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评审通过名单
附件
长顺县第四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评审通过名单
名称 |
类型 |
地址 |
举办者 |
长顺县飞舞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
文化艺术类 |
长顺县广顺北关街顺城农贸市场2-17、18号 |
梅芬芬 |
贵州奥之星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文化艺术类 |
长顺县城南新区浩瀚酒店旁边3楼原多功能厅 |
龙海江 |
长顺县麦珂斯街舞有限公司 |
文化艺术类 |
长顺县天灯坡A-1栋91.92.93号 |
马贵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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