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顺县教育系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清单
1.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教育有关内容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内容,扎实推进各级各类学校持续做好生态文明教育读本使用与教育工作,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培养、 增强学生的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明意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和社会实践。
2.统筹持续开展创建绿色学校行动,巩固全县绿色学校创建成果,全县75%以上中小学达到绿色学校创建要求。
3.在突发环境事件和重污染天气可能危及师生安全时,配合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采取应急保障措施,保障师生安全。
4.配合相关部门共同指导学校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做好实验室危险废物等有毒有害 物质的管理和无害化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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