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顺县教育局关于拟同意设立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行政
审批事项公示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审批的补充通知》,黔南州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黔南州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长顺县舞珈舞艺术中心等4家机构自主申请,长顺县教育局联合相关部门审核申报资料并对办学场地进行现场查验,符合审批条件,拟同意该4家机构设立申请,现将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机构取得办学许可证后,依法办理法人登记手续,取得法人资格后方能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6日-8月12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本单位来电来函反映。
联系电话:0854-6822215
电子邮箱:275623329@qq.com
附件:长顺县2024年第一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评审通过名单(第一批).docx
长顺县教育局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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