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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化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
来源:长顺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作者: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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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文化市场经营业主、工作人员及消费者关于扫黑除恶法律法规的意识,以更强的担当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2024年3月26日,长顺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进网吧、进KTV等文化娱乐场所的宣传活动。

活动中,通过向经营业主讲解、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经营业主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政策。同时要求经营业主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和加强安全技术的防范。一是强化场所的常态化排查,发现含有宣传、诱导有组织犯罪内容的信息,利用互联网服务经营场所,开展利用虚拟货币“挖矿”交易的犯罪行为,通过托管电脑给矿池等方式进行云挖矿或购买云算力产品、矿机租赁的方式获取利益等违法行为,要立即采取措施,做好记录,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向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报告;二是加强对上网人员利用网上平台开展有组团式的网上对抗游戏的排查,强化监督,防止利用平台开展有组织犯罪。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文化市场经营业主对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认识和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为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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