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根据《省财政厅 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3〕169号)(10,510万元)、《省财政厅 省民宗委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3〕171号)(615万元)及《中共长顺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2024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立项的通知》(长乡领通〔2023〕11 号),现将长顺县2024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11125万元下达(具体见附件),并予以公示。
监督举报单位及联系方式:
1.全国监督举报热线:12317
2.长顺县财政局办公室:0854-6825319
附件:长顺县2024年第一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表.xlsx
长财农〔2024〕1号: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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