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顺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 | ||||||||
序号 | 补贴项目名称 | 补贴主管部门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补贴申报流程 | 补贴发放频次 | 补贴发放时间 | 补贴制度文件 |
1 | 因户施策项目补助 | 长顺县农业农村局 | 纳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管理, 符合产业奖补条件,有发展生产意愿和生产能力,通过发展种植、 养殖等开发性帮扶措施实现持续增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低收 入脱贫户及监测对象。 |
奖补统一以户为单位,每户每年 产业奖补资金累计不超过20000元。产业奖补资金由县级从上级 下达及本级安排的财政衔接补助资金中统筹安排。2024年,各 县投入中央衔接资金实施产业奖补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投入产 业发展资金的35%。 |
1.项目申报。行政村(社区,以下简称村)充分征求辖区内 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发展产业意愿,将符合条件的纳入产业奖补范 围并编制产业奖补项目相关资料,依据项目入库要求按程序申报 入库。资金到县后项目主管部门及时组织乡(镇、街道,以下简 称乡)选取库内项目,编制项目申报资料,申报资料经乡党委政 府审定后报县级项目主管部门开展论证,通过论证后报县级党委 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审定批复立项。各乡要在30日内根据立项批 复文件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并报项目主管部门批准。项目名称 应含“到户产业奖补”字段。 2.项目验收。奖补对象实施产业达到补助要求的,由本村分 批汇总补助清单,报乡组织人员实地核实、逐户验收,验收人员 由乡镇、村“两委”干部及驻村工作队成员等组成,每户每个奖 补产业项目验收人员不少于3人。验收通过的填写受益对象签字 确认表和补贴发放名册,采集群众和实物图片留存备查。乡级验 收完成后15日内向县级项目主管部门提交乡验收报告和项目验 收申请,县级项目主管部门应于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开 展县级验收,县级验收对每个乡镇抽查奖补户比例不得低于5%, 验收完成后出具验收意见。 3.结果公示。乡验收结束后,及时将验收结果及拟发放补助 资金明细在项目实施乡、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 示期内可同步开展县级验收)。县级验收通过且公示期无异议的, 及时出具县级验收意见;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乡、村及时进行核 实整改,并将核实整改情况报县级项目主管部门核准,县级核准 整改完成情况后出具县级验收意见。县级验收完成后在县级人民 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告。 4.资金兑现。通过验收的项目,由乡人民政府及时将资金补 助兑现资料上报县级项目主管部门,县级项目主管部门审定相关 报账材料后,交县级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发放奖补资金。 |
应补尽补 | 单个项目竣工验收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兑付,年度资金在12月20日前全部完成兑付。 | 省乡村振兴局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 关于做好2024年产业奖补促进脱贫 群众增收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乡振发〔2023〕8号 |
2 |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补助 | 长顺县农业农村局 | 建档立卡脱贫户及监测户以户为单位发放贷款 | 贷款金额原则在 5 万(含)元以下,期限 3 年(含)以内,利率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放款,1年期(含)以下贷款利率不超过1年期LPR,1年期至 3 年期(含)贷款利率不超过 5 年期以上 LPR。贷款利率在贷款合同期内保持不变。 | 建档立卡脱贫户及监测户填写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申请表→银行信贷员初审申请人贷款用途是否符合贷款要求,根据评级授信情况测算放贷金额→村委会审查申请人资格、用途是否符合贷款要求→各镇(乡、街道)组织人员核实申请人身份信息、申请人资格、用途是否符合贷款要求,并将符合要求的贷款对象申请表反馈给辖区内承贷银行,同时报送一份贷款对象清册至县乡村振兴局进行备案→承贷银行根据各镇(乡、街道)审核合格的贷款对象名单进行再次审核,符合条件后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进行放贷→承贷银行将贷款成功人员名单反馈至各镇(乡、街道)。 | 按季度发放 | 每季度末前 | 《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时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6号 |
3 | “雨露计划”助学补助 | 长顺县农业农村局 | 全县脱贫户(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户子女初中、高中毕业后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且在教育部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和人社部全国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包括在校期间定岗实习学生) | 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补助标准为1900元/生一年,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补助标准为4500元/生一年 | 学生本人向所属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申报材料→各乡镇(街道)将初步审核通过的学生资助名册报县乡村振兴局→县乡村振兴局组织有关部门对资助名单进行比对和复审→将审定后的资助对象名单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资助对象通过“一卡通”发放补助金。 | 每年春秋两季 | 每年6月30日前(春季学期)、12月15日前(秋季学期) | 《关于实施好贵州省“雨露计划”计划的通知》黔乡振函〔2021〕56号 |
4 | 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 | 长顺县农业农村局 | 在贵州省外连续稳定务工达3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含脱贫不稳定户劳动力、边缘易致贫户劳动力、突发严重困难户劳动力)。 | 500元/人▪年 | 申请人向属地镇(乡、街道)申请,镇(乡、街道)初审合格进行公示,提交资料到县人社局,县人社局审核通过后公示10天,公示后进行资金发放。 | 按申请发放 | 从申报之日起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 | 《贵州省乡村振兴局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 |
5 | 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培训项目补助 | 长顺县农业农村局 | 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证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 | 培训时间按照黔人社通〔2021〕39号文件规定执行,培训后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按照每人每天4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每人每年享受不超过1200元。 | 培训完成后,由培训机构统一收集整理参训脱贫人口和监测对像申请资料上交到县就业局,审核无误公示并上局党组会通过后,将相应款项打到涉及乡镇代发至参训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账户中。 | 申请对象申请并完成审核程序后发放 | 申请对象申请并完成审核程序后发放 |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资金效能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黔人社通〔2021〕39号)、黔南州乡村振兴局 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 2023年全州“三类人员”劳动力培训工作的通知》(黔南乡振通〔2023〕10号) |
6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 长顺县农业农村局 | 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 以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到户面积为补贴依据。以下情形不予补贴:一是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二是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和已享受退耕还林补贴的土地;三是经县级人民政府认定,抛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四是经县级人民政府认定,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 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村委会负责基础数据核实申报;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供的农村承包地确权信息,负责基础数据核实、汇总报送、政策宣传解释,反馈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基础数据审核汇总,及时向县级财政部门提交发放清册,由县级财政部门通过惠农“一卡通”集中统发到户。 | 一年一次 | 收到中央和省级资金后的6个月内 | 《 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4〕189号) |
7 | 农业机械购置与应用补贴 | 长顺县农业农村局 |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补贴对象为户籍地或注册地在长顺县范围内,且在长顺县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 省级补贴方案按机型核定的标准。 | 个人申请—资料审核—机具核查—信息公示—财政涉农补贴资金集中统发(直接到户)。 | 按申请批次发放 | 申请后49天之内。 | 长农发〔2024〕28号:长顺县农业农村局 长顺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长顺县2024-2026年农机购置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
8 | 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 | 长顺县农业农村局 | 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补贴对象为在我县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 省级补贴方案按机型核定的标准。 | 个人申请—资料审核—旧机交售—拆解销毁—注销登记—对象公示—兑付补贴(直接到卡)。 | 按申请批次发放 | 申请后两个月之内。 | 长农发〔2024〕26号 关于印发《长顺县农业农村局持续推进农业机械化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
9 | 厕所革命 | 长顺县农业农村局 | 新建农村卫生厕所 | 2500元/户 | 县级组织方案编制→县级组织四方会审→镇级宣传发动→镇级组织村级申报→县、镇开展首厕过关及技术指导→项目监管(含用地合规性监管)→镇级验收→县级验收→县级兑现到户→镇级落实长效管护。 | 应补尽补 | 县、镇、乡三级验收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兑付,年度资金在12月20日前全部完成兑付。 | 省农村厕所革命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农村厕所革命工作要点的通知、《农村三格式户厕建设技术规范》及长社工发〔2024〕10号 |
1.10长顺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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