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政府文件 > 长府发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3630569
  •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3-09-04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长府发〔2023〕7号 长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顺县2023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调整方案的通知
长府发〔2023〕7号 长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顺县2023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调整方案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作者:长顺县人民政府
字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长顺县2023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调整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长顺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1日


长顺县2023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调整方案


为进一步发挥涉农部门项目资金效益,巩固我县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3〕10号)有关要求,结合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反馈2023年度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审核意见的通知》(黔财农〔2023〕96号),制定我县2023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调整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省、州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相关工作要求,以发展壮大产业、完善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公共服务、加强乡村治理为重点,兼顾贫困村和其他村、脱贫户和其他户,科学谋划重点项目和建设任务,统筹安排和管好用好整合资金,提高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切实提高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能力水平,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合涉农项目资金,按照上级整合资金支出方面要求因地制宜设计项目,健全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培育和壮大乡村特色优势产业,形成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资金投入新格局。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规划引领。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的主导作用,依托《长顺县“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按照《中共长顺县委 长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为高质量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接,分类分级安排乡村振兴项目,助推乡村振兴发展。

(二)多源整合、统筹使用。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过程中,做到“多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出口放水”,将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水利发展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等18项涉农资金集中打捆,形成合力,全力保障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加强农业基础建设、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加快推动乡村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稳步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丽乡村建设、持续深化新阶段农业农村综合改革、扎实推进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和其他县级重点任务,多渠道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为提升巩固脱贫成效和实施乡村振兴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三)精准发力,注重实效。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要以提升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助推乡村振兴建设发展紧密挂钩,针对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建设的关键节点、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衔接”这一主线,坚持强化县级主导产业发展,按照“一四四六”的总体发展思路,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目的,继续增强全县脱贫户和监测户的自我发展能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其可持续发展水平,确保实现产业兴、生态美、百姓富的目标任务。

(四)分工协作,强化责任。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站在全面巩固脱贫成果和助力乡村振兴发展的高度,强化责任,精准指导,高站位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

(五)优化项目,精准施策。根据新时期上级统筹整合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2023年“巩固、拓展、衔接”的主要工作任务和2022年及以前年度整合实施情况,在总结经验、完善措施的基础上,按照2021年已经优化调整好的县级整合资金管理办法,更新优化项目库,充分发挥好整合平台的作用,积极探索整合的有效方法和途径,为乡村振兴建设助力。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机构保障。为确保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顺利推进,加强整合工作资金需求保障,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为双组长,各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涉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在县财政局分设资金管理组,在县乡村振兴局分设项目管理组。

(二)强化制度保障。制定《长顺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对涉农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提供制度支撑,明确项目申报程序,强化约束机制,建立统计报表、信息公开、督查通报制度,加强对整合后涉农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三)强化资金保障。由财政局对年度上级下达和本级预算安排涉及18项财政涉农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进行梳理,将符合条件的涉农资金纳入整合范围,确保涉农资金整合取得实效。

(四)强化纪律保障。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规划实施,在项目完工验收后应及时开展绩效自评,确保专款专用,接受审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不得借资金整合之名借用、挪用或转移涉农资金,严防涉农资金挪作他用。对在资金整合管理中挤占、挪用或不按规定使用项目资金,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实施地点、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实施进度严重滞后的,县政府将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严重违纪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整合情况及项目建设

2023年,我县计划整合涉农资金12,693.04万元,按资金来源分:中央资金12,043.04万元,省级资金650万元;按资金类别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656万元,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65.04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228万元,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644万元。

按照统筹整合资金使用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本年度乡村振兴工作规划和年度目标任务,因地制宜确定具体整合项目。主要包括农业生产、畜牧生产、水利发展、林业改革发展、农田建设、农村综合改革、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农村环境整治、农村道路建设、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乡村旅游等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

(一)基础设施类。主要包括安全饮水、道路建设、山塘治理、人居环境整治及产业配套基础设施等类型项目,共计27个,计划投入财政涉农资金3,448.04万元。其中,安全饮水项目5个,计划投入财政涉农资金1,575万元;道路建设项目9个,计划投入财政涉农资金861.04万元;人居环境整治项目6个,计划投入财政涉农资金430万元;山塘治理项目2个,计划投入财政涉农资金80万元;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5个,计划投入财政涉农资金502万元。

(二)农业生产发展项目。主要包括种植、养殖、产业配套设施、庭院经济、管护、加工等类型项目,共计51个,计划投入财政涉农资金7,693万元。其中:种植类项目7个,计划投入财政涉农资金928万元;养殖类项目11个,计划投入财政涉农资金2,780万元;产业配套设施项目20个,计划投入财政涉农资金2,889万元;庭院经济项目6个,计划投入财政涉农资金267万元;管护项目5个,计划投入财政涉农资金549万元;加工项目2个,计划投入财政涉农资金280万元。

(三)其他项目。主要包括贷款贴息、公益性岗位补助、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技能培训、助学补助等类型项目,共计10个,计划投入财政涉农资金1,552万元,其中:贷款贴息项目3个,计划投入财政涉农资金460万元;公益性岗位补助项目2个,计划投入财政涉农资金663万元;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2个,计划投入财政涉农资金280万元;助学补助项目1个,计划投入财政涉农资金50万元;技能培训项目2个,计划投入财政涉农资金99万元。


附件:1.长顺县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汇总表

       2.长顺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建设计划表

附件1:长顺县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汇总表.xls

附件2:长顺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建设计划表.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