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顺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长顺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县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5月30日
长顺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推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省、州、县实施方案,按照《黔南州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工作要求,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
1.切实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本地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县政府每年至少听取1次法治政府建设专题汇报,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举办法治专题讲座。[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乡、街道)]
2.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培训。深入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七个纳入”,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单位,举办或组织参加上级举办的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或培训班。推动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乡、街道)]
二、增强政府依法履职效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3.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深化机构改革,调整优化政府部门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实现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动态调整县、乡两级政府权责清单,深化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化管理。[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乡、街道)]
4.提高监管精准化水平。强化落实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保持抽查事项覆盖率、非涉密检查结果公示率100%,对信用风险较低的A类企业年度随机抽查重复检查率不超过2%,双随机执法检查结果公示率达100%。推动日常监管和信用监管深度融合,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实行差异化监管。[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5.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深化公平竞争审查,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和侵权惩治力度。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完善涉企收费监管机制。[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等县级有关部门]
6.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分级分类梳理建立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台账,稳步有序推进解决。建立预防和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长效机制。持续开展招商引资项目承诺不兑现专项清理。全面梳理省、州、县惠企政策,全面推进“政策找企”“免申即享”。[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政务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
7.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修订情况,动态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对不适应发展需要、与上位法不一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应当及时报请制定机关修改、废止、宣布失效,并向社会公布。对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后评估。[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乡、街道)]
8.严格落实《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贵州省级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监督办法》,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压实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的合法性审核职责,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从严把关。行政规范性文件按规定程序和时限报送备案,实现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性达100%。[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乡、街道)]
四、推进依法决策,严格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9.县政府按程序编制并公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按要求对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进行记录、归档。[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乡、街道)]
10.依法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停止执行,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应当开展决策后评估,并将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贯彻落实《黔南州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决策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乡、街道)]
11.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建立部门内设法治机构负责人、业务骨干及公职律师学习锻炼制度,推动外聘法律顾问坐班制度,加强对公职律师履职情况的考核,提升全县公职律师配置覆盖率。[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各镇(乡、街道)]
五、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深化“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
12.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完成后,做好行政执法事项的清理工作,梳理制定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对下放乡镇、街道的行政执法事项至少进行一次评估和调整。[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各镇(乡、街道)]
13.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和考试。严格执法资格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监督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培训考试全覆盖,将成绩列入年度执法质量评议考核重点内容。[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各镇(乡、街道)]
14.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对行政规范性文件中涉及或明确的罚款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评估,及时修改废止,持续规范非现场执法,年内完成县乡两级政府执法类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清理规范工作。深入开展源头治理,防止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罚款等行为。[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各镇(乡、街道)]
15.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开展涉企执法检查计划,减少现场检查频次,坚决杜绝未经提醒直接处罚的情况发生,完善涉企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投诉处理机制。[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各镇(乡、街道)]
16.积极推行柔性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全面落实《黔南州关于全面推行柔性执法打造黔南包容审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县级行政执法部门根据省州规定及标准,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依法不予处罚、免于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从重处罚等“五张清单”。[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各镇(乡、街道)]
17.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重点领域和特殊行业,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 管。按照省、州《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开展成品油、废矿物油、报废汽车、民营医疗机构、水事、入河排污口等领域违法整治。[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州生态环境局长顺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县水务局等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各镇(乡、街道)]
18.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 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 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组织开展全县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专项监督。[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各镇(乡、街道)]
六、加强应急处突能力建设,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19.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增强公众防范意识。[牵头单位:县应急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镇(乡、街道)]
20.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制度。梳理修订重点行业领域的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处置响应、救援救助、恢复重建等各环节规范性文件和标准体系。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在全县构建覆盖全区域、全灾种、全行业、全层级、全过程应急预案体系。组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业法律团队,强化实战培训,切实提升攻坚能力。[牵头单位:县应急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各镇(乡、街道)]
21.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对本地区容易引发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和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进行检查、监控,并向社会公布。重大突发事件在发生后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实际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牵头单位:县应急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镇(乡、街道)]
七、强化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2.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开展全县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三调三率”专项调度考核,完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管理机制,深化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强化婚恋纠纷、物业管理、金融借贷、房地产等领域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建设并实体化运行,确保矛盾纠纷应排尽排,应调尽调。[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镇(乡、街道)]
23.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完善行政复议委员会并实体化运行,在人员配置、办案场所、准备设施、工作经费等方面加强保障,实现办案水平、制度建设、队伍素质全面提升。加强对行政复议法的宣传培训。每季度对行政复议后提起行政诉讼及败诉情况、行政复议案件与行政诉讼案件差值等进行通报。学习运用行政复议“院坝听证”机制,完善行政复议调解机制,加强府院联动,合力强化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镇(乡、街道)]
24.提高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加强民法典、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为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和企业合规管理和法律风险防范培训,全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覆盖。[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等县级行政执法部门]
25.加强法律援助工作。贯彻实施《法律援助法实施工作办法》,积极协调法律援助经费纳入政府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做好进城务工人员、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等重点人群法律援助工作。[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各镇(乡、街道)]
八、强化制约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运行规范透明
26.深入推进法治督察工作。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法司法标准和程序不统一、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综合法治督察,围绕“新修订行政复议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综合法治督察。强化结果应用,督查情况报告分别抄送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年度相关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镇(乡、街道)]
27.狠抓行政应诉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县政府“一把手”出庭出声率保持100%,推行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首诉”出庭,全县行政诉讼败诉率低于上一年度全省平均水平。[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镇(乡、街道)]
28.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立完善行政执法监督配套工作制度,司法行政部门要制定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行政执法部门要明确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职责的机构,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日常监督和业务指导。聘请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每个乡镇(街道)至少设立一个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至少在5家民营企业设立行政执法风险观测点。严格按照《黔南州行政执法质量评议标准》开展行政执法质量评议,督促部门问题整改。健全完善重大行政执法案件专项监督调查处理机制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各镇(乡、街道)]
29.自觉接受民主监督。认真研究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办理情况进行反馈。[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镇(乡、街道)]
九、运用科技手段,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
30.优化政务服务。持续深化“五个通办”,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坚持和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实现“一件事”高效办理。持续推动公共数据高质量开放。[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镇(乡、街道)]
31.加大黔南智慧司法服务平台推广力度。完善村(居)智慧司法自助服务终端管理机制,强化网络数据安全。[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各镇(乡、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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