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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356134
  •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4-02-08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长府办发〔2024〕6号 长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顺县2024年“春节”“元宵节”“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府办发〔2024〕6号 长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顺县2024年“春节”“元宵节”“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作者:长顺县人民政府
字号: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州、县有关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我县“春节”“元宵节”“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有效预防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确保全县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长顺县2024年“春节”“元宵节”“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2024年度“春节”“元宵节”“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刘二洲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韦忠山  县应急局局长

          陈  伟  县林业局局长

成   员: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应急局、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气象局、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民宗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州生态环境局长顺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统计局、县审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医保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退役军人局、县税务局、县总工会、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融媒体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武警长顺中队、县供电局、县供销社、县国资公司、县顺源公司、人保财险长顺分公司,各镇(乡、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林业局,由林业局局长陈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林业局副局长余新平、县应急局副局长李世涛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材料的收集、整理,做好信息上报、火情的上传下达工作。

二、节日时限安排

根据国家法定节日规定,值守具体时间为:元宵节,2月24日;清明节,4月4日至4月6日。

三、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防控责任

一是各镇(乡、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工业园区,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增强做好防灭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在“春节”“元宵节”“清明节”期间要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县领导、县级林长严格督促县各工作部门、镇村级林长及乡村振兴工作队包村包组干部,下到村组带领指导群众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按森林草原防灭火“以村为主”的要求,组织辖区内全部护林员加大野外用火巡查管控力度,科学设置森林草原防灭火检查站卡点,将守卡与机动巡查有机结合起来,严管火源进山,依规收缴携带上山火种、烟花爆竹、香蜡纸烛、孔明灯等祭祀用品,并登记造册,倡导群众用鲜花祭祀,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二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乡、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辖区内的卡点值守和林区巡查工作;县直各工作部门负责县城及周边卡点值守和林区巡查工作。各单位要认真部署,安排专人到岗在岗,认真履职,引导群众文明祭祀,严禁携带香、纸、烛、孔明灯、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上山,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行为,确保所在单位包保的卡点附近林区安全。各镇(乡、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自行安排部署辖区内卡点人员值班表;县直各工作部门按照长顺县“元宵节”“清明节”期间县城周边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区检查站责任分解表(见附表)开展值守工作。

四、加强预警监测,强化应急处置

各镇(乡、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研判森林火险形势,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前做好防范工作和处置准备。同时,运用慧眼卫星 app、无人机巡护、视频监控和地面巡护监测,采取超常规措施严控林区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等行为,切实做好火灾监测,确保火情早发现、早处置。

五、广泛开展宣传,提高全民防灭火意识

要把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灭火意识作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环节,始终贯穿于森林防灭火工作全过程。县委宣传部、县应急局、县林业局等县森防指成员单位以及各镇(乡、街道)要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方式,大力宣传《长顺县森林防火禁火令》和森林草原防灭火法律法规以及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借助网络、微博、微信、手机短信、乡村大喇叭等宣传手段,加强对农事活动群众、进山旅游人员、外出返乡人员的宣传教育;多渠道、多形式推进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增强公众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自觉性。

六、加强巡查管理力度,严控野外火源

(一)各镇(乡、街道):一是各镇(乡、街道)要部署各村(社区)乡村振兴工作队及干部带领护林员,在各村(社区)公墓、林区散坟点要道入口,安排不少于2人的工作人员进行设卡值守。卡点值守人员对到村级公墓、林区散坟点祭扫的群众做好检查登记,对于携带火种、烟花爆竹、香蜡纸烛等易引发森林草原火情的祭祀用品一律进行收缴,倡导文明祭祀。二是各镇(乡、街道)要安排好护林员加大林区的巡护巡查力度,对于进入林区群众和其他人员,一律做好检查登记,严禁携带火种进山。

(二)县城周边:县直各工作部门要严格按照《长顺县“元宵节”“清明节”期间县城周边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区检查站责任分解表》安排的卡点位置,安排不少于2人的工作人员上岗值守。对进山祭扫的群众做好检查登记,对于携带火种、烟花爆竹、香蜡纸烛等易引发森林草原火情的祭祀用品一律收缴,引导群众用鲜花祭祀等方式进行文明祭祀。

(三)除卡点外:各级林长,各镇(乡、街道)、村(社区)干部、护林员应合理安排责任区,将林区、坡头、坟头的防火责任落实到人,加大巡护巡查力度,对野外用火进行严格管控,发现野外用火情况及时制止处置。

(四)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县林业局等重点部门:要加大卡点值守巡查检查督查力度,要依法加大违规用火整治力度,督促卡点值守人员履职尽责,严厉查处野外违规用火人员,依法追究森林草原火灾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强化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精准

各镇(乡、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工作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发现热点,要及时核查反馈,提高 2 小时反馈率。要严格落实森林火情日报告、零报告、归口报告和重要情况随时报告等制度。一要严格落实“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坚决杜绝脱岗漏岗、迟报瞒报;二要加强火情调度,及时跟踪研判,全面掌握火情信息;三要规范森林草原火灾信息报送,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和效率,确保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准确。

县政府办将联合县纪委县监委加大对“春节、元宵节、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火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情况的督查力度,因责任不明确、管控不到位等导致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请各镇(乡、街道)将卡点地点及值守人员名单、县直各工作部门将《长顺县“元宵节”“清明节”期间县城周边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区检查站责任分解表》中责任人及联系电话于2024年2月18日17:00前报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联系人:张鑫,联系电话:13595539433,邮箱:1295931839@qq.com)。县直各工作部门于2024年2月20日12:00前到县林业局领取责任区检查站牌子,联系电话:0854-6825119。

附件:长顺县“元宵节”“清明节”期间县城周边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区检查站责任分解表

                    长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8日

附件

长顺县“元宵节”“清明节”期间县城周边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区检查站责任分解表

填表人: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责任区编号

责任区范围

检查站排序

检查站位置

成员单位

责任人员及联系电话

第一责任区

羊角屯路口---交警队---外环大道---老殡仪馆---水厂---水晶花城

1

羊角屯路口

县交通运输局


2

麻窝(旧院)红绿灯路口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3

羊城屯坡脚上山路口(红绿灯处前50米)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县乡村振兴局


4

上屯红绿灯路口

县统计局


县投促局


5

老殡仪馆路口

县审计局


县信访局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6

长顺水厂红绿灯处

县公安局


7

马路关 公路管理段旁飞渡汽修厂路口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8

水晶花城后面小关上山路口

县自然资源局


第二责任区

瓦窑布依寨路口---麻铁路口---马厂坝---麻窝原爆竹厂

9

瓦窑布依寨路口

县农业农村局


10

麻铁路口

检察院


县气象局


11

养老院对面(廉租房路口)

县水务局


12

新村路马厂坝亿家顺便利店路口

县供电局


县供销社


13

马厂坝上山路口(平安旅社前30米电杆处)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14

清明坡上山路口(马厂头嘉实多润滑油店)

县市场监管局


15

马厂头(原爆竹厂)上山路口

县司法局


第三责任区

新华书店---长小---民中背后---大关---原铁合金厂(橡胶厂)大门

16

顺富小区路口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17

长小右侧上山路口

烟草公司


国资公司


18

民中背后(原民中老大门右侧)上山路口

县发展改革局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9

大关上(元明汽修厂路口)

县民政局


红十字会


20

大关变电站路口

州生态环境局长顺分局


21

原铁合金厂(橡胶厂)大门对面上山路口

县卫生健康局


顺源公司


第四责任区

摆托组路口---城南朝顺社区门口---长顺五幼路口---星筑园广场对面登山路口---长征大道---和兴寨

22

摆托组路口

县法院


23

城南朝顺社区服务站门口

县应急局


24

长顺五幼路口

税务局


公积金管理中心


25

高级中学至消防队路段(丽景生活超市门口)

县民宗局


顺源公司


26

星筑园广场对面登山路口

县林业局


27

长顺御龙苑路口(原环宇天下)

县医保局


总工会


28

体育公园门口

县教育局


29

和兴寨进山路口(老煤矿局宿舍旁)

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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