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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0014349/2025-866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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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2025-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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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解读】长顺县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实施方案
【问答解读】长顺县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长顺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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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是什么?

为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保障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权益,提高农村要素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加快推进我县农业现代化进程,我县于2018年1月3日印发《长顺县农村产权交易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长党办发〔2018〕1号),自文件印发以来,我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项目共成交11宗,其中2019年2宗,2021年2宗,2024年7宗,文件提出的改革目标、改革任务等实施效果都不太理想。根据《贵州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黔农产监〔2022〕1号)要求,农村集体资源、资产、权益流转交易和农村集体建设项目招标、采购必须进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流转交易,为进一步深化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资源,草拟该《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包含哪些?

根据《长顺县“凝聚合力、共话改革”实施方案》,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合单位职能职责,认真梳理、统筹谋划改革事项,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查阅中央、省、州相关政策文件基础上,起草《长顺县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章模副县长于2024年12月18日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实施方案》进行讨论研究,我中心根据专题会议相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后于2025年1月13日在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县委常委会会议进行研究审议。

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有哪些?

《实施方案(送审稿)》共分七个部分。

第一部分:目标任务。以规范流转交易行为和完善服务功能为重点,探索农村产权规范化流转交易机制,促进交易公开、公平、公正,防范交易风险,确保市场规范运行,做到“应进必进、阳光交易”,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和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发展有机融合,实现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发展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第二部分:基本原则。坚持尊重农民意愿、突出公益目的、公开公正规范、稳步有序推进的原则。

第三部分:明确交易品种。根据《贵州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黔农产监〔2022〕1号)明确的十二类交易品种。

第四部分:规范交易主体及程序。一是凡是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均可以进入市场参与流转交易,具体准入条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二是转让方向标的物所在镇(乡、街道)提出项目交易申请,镇(乡、街道)对项目进行核实,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后,进入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按程序进行交易。

第五部分:职能职责。主要包括村(社区)、镇(乡、街道)、县直各单位(部门)、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职能职责。

第六部分:实施阶段。主要包含调查摸底、组织交易两个阶段。调查摸底阶段主要是各镇(乡、街道)对辖区农村产权品种内集体所有的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进行清理核查、登记备案等;各业务主管单位(部门)收集、汇总和核实本行业领域的农村产权数据;组织交易阶段主要通过开展业务培训,明确工作任务,要求各镇(乡、街道)对符合入场交易条件的农村集体产权项目做到应进必进,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入场的各类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项目组织规范入场交易。

第七部分: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二是强化工作职责。三是强化宣传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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