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主要内容是什么?
《方案》共五个部分,主要为落实《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加强人为燃烧污染管控工作方案的函》(黔环函〔2023〕101号)的工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长顺县实际,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降低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方案。主要包括工作目标、工作任务、烟花爆竹禁(限)燃放区域及时间、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
二、工作目标主要讲了什么?
主要阐述长顺县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限)燃区划定方案编制的背景和方式。
三、工作任务主要是哪些?
督导各相关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等做好禁(限)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开展入户宣传,督导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日常宣传、引导、监督,发现和劝阻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四、烟花爆竹禁(限)燃放区域及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除方案内区域一律不能燃放烟花爆竹外,长顺县城区内从长顺西收费站至伴山名都至绿城时代至体育湖公园至县高级中学至长顺西收费站区域内(详见附图1)为限制燃放区域。限制燃放区域允许在农历除夕、初一、初二及元宵节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段禁止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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