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顺县河长制办公室
关于印发《长顺县县、镇、村三级河(湖)长
名录》的通知
各河长制县级责任单位,各镇(乡、街道):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调整长顺县县、镇、村三级河(湖)长名录,现将调整后的《长顺县县、镇、村三级河(湖)长名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中共长顺县委办公室长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顺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附件:长顺县县、镇、村三级河(湖)长名录
长河长办发〔2022〕2号长顺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长顺县河(湖)长名录的通知.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