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顺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公开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一)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姓名 | 违法行为类型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公开期限 |
1 | 长财处罚〔 2022〕1 号 | 贵州煜华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未按采购人要求审核投标供应商资质案 | 贵州煜华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91520102MA6HN2R30D | 张华彪 | 违反《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三条,“采购人可以要求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根据本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的规定 | 在代理长顺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现更名为长顺县乡村振兴局)实施的“2020年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训服务项目”招标采购中,在对投标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核时,没有发现遵义市播州区创世纪职业培训学校与贵阳市西工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未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导致不符合投标资质的投标供应商遵义市播州区创世纪职业培训学校、贵阳市西工职业技术培训学校违规参与投标,最终由遵义市播州区创世纪职业培训学校中标。 | 罚款2500元;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十八条 | 收到决定书60日内缴入国库 | 长顺县财政局 | 一年 |
4/25/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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