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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顺县烟草专卖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来源:长顺县烟草专卖局 作者:长顺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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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部门2024年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一)执法案件办理情况

本部门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248件,其中,行政许可230件,占比92.7%;行政处罚16件,占比0.06%;行政强制0 件,占比0%;行政征收征用0件,占比0%;行政确认0件,占比0%;行政检查0件,占比0%;涉密案件0件。

(二) 作出执法决定的案件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1.作出执法决定的案件引起行政复议0件,其中,行政处罚引起的0件、行政强制引起的0件,被纠错的共0件,其中,行政处罚件、行政强制0件。

(三)作出执法决定的案件引起行政诉讼0件,其中,行政处罚引起的0件、行政强制引起的0件,败诉的共0件,其中,行政处罚0件、行政强制0件。

二、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关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为维护烟草市场秩序、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2023年贵州省烟草专卖局印发了以下文件:

《贵州省烟草专卖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工作手册》。该手册主要是规范烟草专卖执法人员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贵州省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该实施办法主要是规范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行为,保障烟草专卖局合理依法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我局专卖执法人员在行政案件办理过程中严格执行以上制度,做到了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未出现暴力威胁、纵容包庇索受财物、谋取私利等违法违规执法和造成不良影响的不文明执法现象。

(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情况

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全面推行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国烟法〔2019〕89号)和《贵州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贵州省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实施办法的通知》(黔烟法〔2019〕2号)要求,各级烟草专卖局聚焦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黔南州烟草专卖局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了《贵州省黔南州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公示实施细则》《黔南州烟草专卖局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规范》《贵州省黔南州烟草专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

随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不断深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已成为专卖行政执法必须遵从的原则,目前,长顺县烟草专卖局“三项制度”执行较好,有力的提高了行执执法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1、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情况: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是烟草专卖局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根据相关通知,长顺县烟草专卖局通过办公场所、公共区公示栏等区域公开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结果等信息。

2、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情况: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旨在规范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行为。我局设有行政执法权的专卖执法部门,部门由专卖办、市管中队和案件中队组成。每个所队均配用移动执法记录仪多台、录像机一个,用于一线执法过程。根据《黔南州烟草专卖局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规范》,我局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活动中,均需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做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为严格规范管理,执法视频也需在规定时间内存储,并设置查阅权限。通过这些措施,有利于确保执法过程的公正、规范,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3、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情况: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是保障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合法性的重要手段。这一制度有助于确保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规性,并有效防范执法风险。

我局依据《贵州省黔南州烟草专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明确了重大执法决定的范围和清单、审核主体、审核内容、审核流程、审核要求、工作落实和责任追究,进一步加大了对案件质量的管理,进步健全完善了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案件质量明显提高,全面提升了执法规范化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总之,烟草行业在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已取得一定成效。这些制度的落实有利于提高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的透明度、规范性和合法性,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助于加强烟草专卖局的内部管理和监督,促进法治烟草建设。

(三)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

为有效提升全省专卖行政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打造一支“讲政治、敢斗争、善监管、守纪律、保发展”的高素质专卖执法队伍,2023年省局印发了《全省专卖行政执法队伍“知识大学习、岗位大练兵、体能大训练、技能大比武”活动方案》,以下简称《四大学习活动》。我局根据方案要求,采取“集中学、小组学、个人学”三种方式,通过“线上、线下”两条路径,有组织、有计划地推进“知识大学习”活动。此次通过烟草网络学院参与 “线上”个人学习共计不低于60学时,参与县局专卖部门集中学习9期次,参与人数135人次。参与全州专卖执法技能培训1次,参与人数17人。通过学习活动,有效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业务能力和执法规范化水平,为维护烟草市场秩序、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

(四)开展案卷评查和执法监督的情况:

为进一步夯实“四个依法”,加强对专卖执法合法合规性审查监督,切实防控法律风险,提升我局烟草专卖执法案卷制作质量。2023年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烟草专卖执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烟草专卖执法案卷(行政许可)评查标准》采取县局自查自评的方式,对专卖执法部门执法事项的事前、事中、事后展开执法监督检查共计42次,行政许可抽查55起、行政管理抽查64起、执法检查证及徽章审定等法制审核1次,行政执法案件18个,其中:行政处罚12个、行政处理4个、行政移送2个。并根据《贵州省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实施方案》参与州局复查和总结整改2次。以上所有查处的案件都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罚得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严格按《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及《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规范所有案件办理全过程,所办案件全部结案归档,有据可查。我局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县辖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合理布局》的规定办理,对申请人进行认真耐心细致讲解工作,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其当场说明理由,对给予行政许可的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完毕。在整个烟草专卖零售零售许可证办理过程中,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县辖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合理布局规定》的现象发生。

三、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

近年来,随着我国烟草专卖管理体制的不断改革,县级烟草公司法人资格取消后,县级烟草专卖局仍是烟草专卖的行政执法主体,承担着行业部专卖管理监督、市场监管、打假打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等重要职责。尤其是成立烟草专卖执法部门后,专卖管理重心进一步下移专卖执法人员数量也在不断增多,尤其是聘用人员不断增多专卖队伍的综合素质参差不齐,执法水平不高,主要表现为: 一是烟草专卖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不高。我局执法队伍中,长期聘用人员占据的比例较大,法律专业背景的人才很少,部分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不足,难以有效应对复杂多变的执法场景。二是专卖执法队伍的执法人员年龄偏大,人员老龄化严重,我局专卖执法人员平均达到将近45岁,整个队伍创新意识不强专卖管理缺少活力。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专卖队伍建设的现状和存在问题,如何抓好烟草专卖队伍建设,尽快提高专卖人员整体素质,提高应对卷烟市场复杂局面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抓好教育培训。一是要强化对专卖人员人生观、价值观教育,通过对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学习,进一步转变观念,牢固树立起执法为民思想,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二是要强化对专卖人员业务技能的培训。通过培训考试,引入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其学习烟草相关法律法规、真假烟识别、微机知识等等的主动性,提高业务技能。三是鼓励专卖执法人员参加学历教育,使其不断提高综合素质。

(二)提高烟草行政执法技巧。烟草专卖执法人员与管理相对人存在矛盾处理得当会使矛盾得到化解,处理不当则会导致矛盾激化。所以,在执法中应尽可能地运用好技巧取得管理相对人的支持配合,让执法过程更为严重平稳有序。

(三)在争取吸引和选拔优秀人才加入烟草专卖执法队伍的基础上,针对在职执法人员的年龄特点,制定针对性的培训计划,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为我国烟草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长顺县烟草专卖局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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