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顺县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长顺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三、对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要按照《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规定程序办理。
四、县司法局要加强对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的指导,并进行评估。
长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7日
长顺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需履行的程序 |
承办单位 |
拟决策时间 |
1 |
长顺县“十四五”信息化发展规划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长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2023.05 |
2 |
长顺县“十四五”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
公众参与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长顺县卫生健康局 |
待定(待省、州印发后落实) |
3 |
长顺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长顺县农业农村局 |
202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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