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顺县水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0-11-03 字体:[]

长顺县水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年度报告.doc


长顺县水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  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工作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行。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9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

增36

7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

增27

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84

减26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有待优化。今后,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一是在信息收集、信息整理、信息完善与更新等方面更好地发挥协调、管理和督查作用。通过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使系统内部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氛围。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促进依法行政,提高依法办事的水平,从而提升行政效能,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各信息平台,建立健全运行维护、监督管理、信息采编、审核发布报送等制度,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实现政府信息上网公开,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