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名称:长顺县审计局
部门简称:县审计局
地 址:贵州省长顺县城南新区行政大楼11楼
邮 编:550700
电 话:0854-6822572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 责 人:周鸿
根据工作职责,县审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综合治理、档案、财务、资产管理、机要、考核、督查等工作;对审计工作相关重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审核有关工作;负责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及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待遇、教育培训和审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评等工作,承担机关党的建设和政治工作,承担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群团工作和老干部工作。
负责人:黄天凤
联系电话:0854-6822572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法规审理科(法律顾问室)。承担地方性审计法规、规章制度和有关政策的起草工作和普法、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本单位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审计项目档案资料的审查和管理,承担对审计成果进行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组织对本局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本局的审计业务质量,纠正本局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承担财政收支预算执行、财政资金使用以及各单位的财务收支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提出完善财政政策和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
负责人:杜佳佳
联系电话:0854-6822572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经济责任审计科。受县委组织部门的委托,依法对乡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县管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以及其他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开展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情况审计。承担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督促被审计单位纠正和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
负责人:袁芳
联系电话:0854-6822572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财政金融综合审计科。组织审计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审计本级政府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乡镇财政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组织审计地方预算执行、税收征管和社会保险费征收等情况,负责法定职责内税收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资产、负债、损益以及财务收支,对县级国有资产及其监管情况进行审计。指导全县国资监管和国有企业审计业务。组织审计县级国有金融机构和县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金融、投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组织审计金融管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根据授权,组织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负责对县委各机关各部门、县政府各部门、政法各单位、教育、科学、文化广电、新闻、卫生健康等部门单位和系统以及其他使用州级财政资金的机关、事业单位进行审计。督促被审计单位纠正和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
负责人:何婷
联系电话:0854-6822572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