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部门名称:长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部门简称: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地 址:长顺县政务中心C区3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 编:550700
电 话:0854—6821643
负 责 人:蒋家富
二、内设机构(3个):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信息宣传、文书档案、政务公开、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督察督办、车辆管理和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离职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目标管理;组织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承担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数据统计综合管理与分析工作;组织办理县大队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提案。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意识形态、全面从严治党、纪检督查工作。
负责人:彭 春
电 话:0854—6821643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社会保险事业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社会保险工作基本方针、政策,指导全县社会保险经办工作;拟定全县社会保险经办工作业务计划、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按照国家和省、州规定的社会保险统筹范围,办理县本级统筹单位养老保险(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核定和发放工作;综合管理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组织实施社会保险稽核工作、指导和协调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受理社会保险业务咨询和查询,提供社会保险延伸服务;完成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以及上级社保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成 勋
电 话:0854—6824421
办公时间:9:00—12:00 13: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就业局。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有关促进就业创业的工作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工作;负责做好农村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创业工作;负责落实国家、省、州就业创业援助政策;负责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工作;负责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负责创业培训、扶持、平台建设服务,以及创业担保贷款工作;负责就业补助资金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工作;完成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以及上级就业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罗丞含
电 话:0854—6821780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劳动监察大队。负责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全县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情况;依照《贵州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拟订全县劳动保障综合执法工作规范;负责受理辖区内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和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辖区内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监督指导全县劳动保障综合执法工作,防止、纠正不规范行为;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劳动保障领域专项执法工作,“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工作;负责调查处理辖区内涉及劳动保障领域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负责监督检查社会保险服务机构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劳务派遣单位、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中介机构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负责境外人员在辖区内就业的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开展全县企业劳动诚信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责组织全县劳动保障综合执法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县专(兼)职监察员培训工作;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完成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以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莫恩武
电 话:0854—6822638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依据国家、省、州劳动人事关系和劳动保障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订本县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政策规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承办本县用人单位和中央、省、州属在县级单位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负责县级专职仲裁员及兼职仲裁员的聘任和管理工作;参与全县重大涉稳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贯彻执行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规章制度,监督、检查、指导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负责受理、组织、协调、交办、转送、督办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信访事项。承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以及承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人:王昌勇
电 话:0854—6825186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人事管理科。指导监督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负责新聘用人员使用管理;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管理工作;综合管理事业单位股级及以下工作人员职务任免与升降、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工作;承办有关表彰、奖励事宜;参与拟订人员调配政策,承办全县事业单位人员调配、人才引进、政策性安置和企业人员调配有关事宜;完善考核制度,组织实施事业单位股级以下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初步审核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处分;承担实施智力引进项目工作计划工作。
负责人:邓芝锋
电 话:0854—6822193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长顺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长顺县人才档案服务中心)。协助主管部门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人才服务、人事档案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全县人力资源需求信息收集、整理、发布、咨询等工作;负责全县流动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公共服务工作;负责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服务和指导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管理干部人事档案,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及时收集、鉴另和整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按规定办理干部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事项;及时更新干部职务(职称)、学历、工资等变动信息;积极为上级党委和有关部门提供干部情况;全力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管与保护工作;经常调查研究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新情况,结合实际制定、完善规章制度,加强业务指导工作;建立和不断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的信息库,大力推广。应用干部人事档案现代管理方法和技术,逐步实现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现代化;定期向同级档案馆(室)移交死亡干部人事档案;承担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腾 霞
电 话:0854—6821963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