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0-3276643 | 成文日期 | 2020-09-25 |
文号 | 发布时间 | 2020-09-25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名称 | 长顺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 |
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做好2020-2021学年度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贵州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学籍管理工作
学籍管理是学校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教育基本信息的真实反映,也是核拨生均公用经费、捆绑教学成绩、发放免费教科书的重要依据。学校要重视学籍管理工作,为学籍管理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要明确分管领导,指定学籍管理专门人员并实行备案管理,全面抓好本校学籍管理工作,做到学籍管理数据采集、审核、录入、上报、更新与系统应用等工作常态化,做到学生学籍信息全面、真实、准确、有效。
二、抓好中小学生学籍注册工作
(一)小学新生入学之日起一个月内(9月30日)为其建立学籍信息档案。由学校学籍管理员按教育部下发的“学籍信息采集表”采集学生的公安户籍信息,核准无误后,将录入的学生学籍信息上传贵州省学籍管理服务平台,获取学籍号。
(二)初中、高中新生学籍在新学期开始一个月内完成。高中学籍须完成“国网”招生录取和“省网”学籍注册,初中新生学籍由学校根据捆绑名单进行招生注册,对违规招生对象一律不允许注册学籍。
(三)严禁招收六周岁以下的儿童入学(即2014年9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未满六周岁儿童不得注册学籍。
三、规范学籍异动手续
(一)为落实捆绑政策,根据《长顺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学前及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长教字〔2020〕92号),小学毕业整班移交学生需在县内流动的,填写《长顺县中小学学生转学联系表(县内学校转学用)》,由双方学校校长签字同意,报教育局综合服务中心审核后,方可在网上申请办理学籍转接。
(二)各校要加强对转入学生的学籍信息审查,严禁借转学变相留级。非整班移交学生转学,由学校填写《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学籍系统转学用)》,加盖接收学校公章,在网上提出申请办理。
(三)学生因病需停课治疗时间达两个月以上的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休学的,由学校负责审核把关,杜绝变相留级,做到谁办理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由学生家长及监护人地提供休学申请书、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证书、费用发票,交由学校审核,填写休(复)学申请表交教育局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审核方可在网上提出申请。
(四)学生休学期满或休学期间要求复学,由学生或其监护人持书面复学申请、康复证明到原校申请复学,学校审核达到复学条件后,送原《休、复学申请表》到教育局综合服务中心办理复学审批手续。
四、完善学籍档案管理工作
学籍档案分为系统信息档案和纸质档案。系统信息档案纳入“系统”管理,纸质档案由学校学籍管理员负责管理。在应用信息化学籍档案同时保留必要的原始纸质档案。
(一)在校学生学籍系统信息档案内容包括:
1.学籍基础信息及信息变动情况;
2.学籍信息证明材料(户籍证明、转学申请、休(复)学申请等);
3.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含学业考试信息、体育运动技能与艺术特长、参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情况等);
4.体质健康测试及健康体检信息、预防接种信息等;
5.在校期间的获奖信息;
6.享受资助信息;
(二)在校学生学籍纸质档案内容包括:
1.《学生基础信息采集表》;
2.相关印证材料等。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