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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顺县医疗保障局关于申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评估结果公示
来源:长顺县医疗保障局 作者:长顺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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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医保事务中心关于印发<贵州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黔医保事务中心发〔2021〕26号)精神,2026年3月,县医疗保障局评估工作组对提交申请新增医保定点的零售药店进行了现场评估,综合申报材料和现场评估情况,现将评估结果(详见附件)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26年4月1日—4月7日(共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举报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至长顺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城南新区县政务服务中心C栋二楼)。

举报电话:0854-6824506

举报邮箱:2201418213@qq.com

附件:长顺县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评估结果。



长顺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4月1日




附件:

长顺县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评估结果

序号

机构名称

单位地址

评估结果

1

贵州惠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长顺朝顺二店

长顺县长寨街道城南新区朝顺城市广场F区5幢1层1号门面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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