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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顺县事业单位法人2024年度报告公示信息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示
来源:长顺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作者:长顺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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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贵州省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实施细则(试行)》规定,长顺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于2025年9月1日至9月12日开展了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依托贵州省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全县提交2024年度报告的145家事业单位中,按照2%的比例,共抽取长顺县文物保护中心、长顺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长顺县长寨街道种获中心幼儿园3家事业单位进行实地核查。

二、抽查内容

(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事项,包括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举办单位。

(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公示情况,包括资产损益情况、网上名称、从业人数、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开展业务活动情况、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绩效和受奖惩情况及诉讼投诉情况、接受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管理使用情况。

三、抽查情况及存在问题

(一)抽查情况

各事业单位实际使用的名称和单位印章与核准登记的名称一致,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单位印章等行为。

(二)存在问题

1. 长顺县文物保护中心、长顺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与单位机构编制方案规定不相符、登记住所与实际办公地址不一致。

2. 长顺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年度报告未如实填写网上名称、从业人数与事业单位在编人数不一致。

3. 长顺县长寨街道种获中心幼儿园:年度报告事项未完整体现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未体现单位接受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4.长顺县文物保护中心:《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未置于事业单位住所醒目位置。

四、整改情况

针对存在问题,长顺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已下发《事业单位法人2024年度报告公示信息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单位限时完成整改,并将做好跟踪督促,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长顺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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