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2024年5月30日,县政府办公室公布了《长顺县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97号)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县政府决定对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如下:
一、将《长顺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长顺县园地林地草地等定级基准地价》等2件决策事项调整出目录。
二、其他未调整事项,各决策承办单位要按照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履行相关程序,在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的,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长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30日
长顺县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履行的程序(建议) |
承办单位 |
拟决策时间 |
1 |
长顺县人口健康基金管理办法 |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县计生协会 |
2024年5月 |
2 |
长顺县粮食应急预案 |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县发展改革局 |
2024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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