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黔南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黔南州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评估规程>的通知》(黔南医保发〔2019〕10号)精神,2020年12月,县医疗保障局联合县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组成评估组,对符合申请医保定点的医药机构进行了现场评估,综合申报材料和现场评估打分情况,现将评估结果(详见附件)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21年1月19日—1月25日(共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举报并提供相应作证材料至长顺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城南新区县政务服务中心C栋二楼)。
举报电话:0854-6824506,0854—4841828。
举报邮箱:2201418213@qq.com。
附件:长顺县申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结果。
长顺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1月19日
附件:
长顺县申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结果
序号 |
机构名称 |
单位地址 |
评估结果 |
1 |
长顺百信医院 |
贵州省长顺县长寨街道者贡村赖桥 |
通过 |
2 |
贵州惠康大药房有限公司长顺县顺悦店 |
贵州省长顺县长寨街道迎宾大道顺悦小区1号楼5号商铺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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