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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顺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申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 评估结果公示
来源:长顺县医疗保障局 作者:长顺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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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黔南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黔南州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评估规程>的通知》(黔南医保发〔2019〕10号)精神,2020年12月,县医疗保障局联合县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组成评估组,对符合申请医保定点的医药机构进行了现场评估,综合申报材料和现场评估打分情况,现将评估结果(详见附件)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21年1月19日—1月25日(共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举报并提供相应作证材料至长顺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城南新区县政务服务中心C栋二楼)。

举报电话:0854-6824506,0854—4841828。

举报邮箱:2201418213@qq.com

 附件:长顺县申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结果。

长顺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1月19日

附件:

长顺县申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结果

序号

机构名称

单位地址

评估结果

1

长顺百信医院

贵州省长顺县长寨街道者贡村赖桥

通过

2

贵州惠康大药房有限公司长顺县顺悦店

贵州省长顺县长寨街道迎宾大道顺悦小区1号楼5号商铺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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