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黔南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黔南州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评估规程>的通知》(黔南医保发〔2019〕10号)精神,2020年12月,县医疗保障局联合县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组成评估组,对符合申请医保定点的医药机构进行了现场评估,综合申报材料和现场评估打分情况,现将评估结果(详见附件)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31日—1月6日(共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举报并提供相应作证材料至长顺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城南新区县政务服务中心C栋二楼)。
举报电话:0854-6824506,0854—4841828。
举报邮箱:2201418213@qq.com。
附件:长顺县申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结果。
长顺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
长顺县申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结果
序号 |
机构名称 |
单位地址 |
评估结果 |
1 |
贵州大健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和平西路店 |
长顺县长寨街道和平西路顺城国际好优多超市出口旁右边约10米处门面 |
通过 |
2 |
长顺县鑫橼堂大药房有限公司二分店 |
长顺县长寨街道城南新区潮顺城市花园3期C区3-1-7号门面 |
通过 |
3 |
长顺县智博大药房有限公司 |
长顺县迎宾大道1号东方明珠1号楼1层07商铺 |
通过 |
4 |
贵州大健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长顺城南分店 |
长顺县长寨街道城南社区城南大道1号朝顺城市花园三期F区4-1-8 |
通过 |
5 |
贵州大健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长兴古街分店 |
长顺县长兴古街民族美食文化中心5-(-1)-3号铺 |
通过 |
6 |
贵州惠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长顺县鼓扬镇分店 |
长顺县鼓扬社区(信用社旁) |
通过 |
7 |
长顺县吉康大药房 |
长顺县城南大道1号城市花园三期B区1-1-12号 |
通过 |
8 |
长顺凯佐轻工园医院 |
长顺县广顺镇洞口村牛安营组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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