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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顺县医疗保障局关于申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结果公示
来源:长顺县医疗保障局 作者:长顺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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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黔南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黔南州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评估规程>的通知》(黔南医保发〔2019〕10号)精神,2020年12月,县医疗保障局联合县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组成评估组,对符合申请医保定点的医药机构进行了现场评估,综合申报材料和现场评估打分情况,现将评估结果(详见附件)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31日—1月6日(共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举报并提供相应作证材料至长顺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城南新区县政务服务中心C栋二楼)。

举报电话:0854-6824506,0854—4841828。

举报邮箱:2201418213@qq.com

附件:长顺县申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结果。

长顺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

长顺县申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结果

序号

机构名称

单位地址

评估结果

1

贵州大健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和平西路店

长顺县长寨街道和平西路顺城国际好优多超市出口旁右边约10米处门面

通过

2

长顺县鑫橼堂大药房有限公司二分店

长顺县长寨街道城南新区潮顺城市花园3期C区3-1-7号门面

通过

3

长顺县智博大药房有限公司

长顺县迎宾大道1号东方明珠1号楼1层07商铺

通过

4

贵州大健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长顺城南分店

长顺县长寨街道城南社区城南大道1号朝顺城市花园三期F区4-1-8

通过

5

贵州大健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长兴古街分店

长顺县长兴古街民族美食文化中心5-(-1)-3号铺

通过

6

贵州惠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长顺县鼓扬镇分店

长顺县鼓扬社区(信用社旁)

通过

7

长顺县吉康大药房

长顺县城南大道1号城市花园三期B区1-1-12号

通过

8

长顺凯佐轻工园医院

长顺县广顺镇洞口村牛安营组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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